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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西鄉長候選人樁腳涉現金買票 農會理事收押禁見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11月16日06:45 • 發布於 2022年11月16日06:45
雲檢偵辦台西鄉長候選人樁腳現金賄選案,台西農會一理事羈押禁見。(記者詹士弘翻攝)
雲檢偵辦台西鄉長候選人樁腳現金賄選案,台西農會一理事羈押禁見。(記者詹士弘翻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台西鄉長候選人樁腳涉及現金賄選案,李姓鄉長候選人的丁姓樁腳疑以每票2000元的對價交付賄款給另2名樁腳幫忙買票,15日陸續通知被告丁姓等3名樁腳及相關選民到案說明,受賄選民先後繳回犯罪所得5萬8000元,同時也是台西農會理事的丁姓樁腳裁定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第六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專勤隊,於15日通知台西鄉長李姓候選人樁腳,也是台西鄉農會理事的丁男及另樁腳及相關受賄民眾到案說明。

3名樁腳疑似以現金為李姓候選人買票,檢察官訊後認丁男等3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交付賄賂罪,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訊問後,認為樁腳丁姓理事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羈押禁見,而另兩名樁腳因已交代案情,經法官諭令請回,受賄選民先後繳回犯罪所得5萬8000元。

雲林地檢署表示,已投入大量人力查察賄選,更將於選舉前2日派遣檢察官進駐賄選熱點所轄分局,成立機動查賄隊伍進入村里,貼地查察,嚴查厲辦,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任何人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歡迎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國家民主政治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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