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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確診者陷醫護於感染風險有罰則 陽明山賞花可無罩拍照

NOW健康

更新於 2022年01月15日11:17 • 發布於 2022年01月15日10:03 • 葉立斌 報導
▲近期陽明山櫻花盛開,不少遊客前往山上賞櫻,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2級警戒中豁免戴口罩的範圍包含「山林」,陽明山風景區確實在山林的範圍內。但如果不能與他人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則仍需要戴口罩。(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近期陽明山櫻花盛開,不少遊客前往山上賞櫻,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2級警戒中豁免戴口罩的範圍包含「山林」,陽明山風景區確實在山林的範圍內。但如果不能與他人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則仍需要戴口罩。(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有鑑於近期有確診者擅自關閉專責病房的通風設備,以及大鬧醫院等狀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今(15)日重申,確診病例治療期間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都是有罰則的。如明知感染仍不遵守規定接受治療,甚至造成他人感染,最重須受有期徒刑,以及最高50萬的罰金。

為防止確診者失控大鬧醫院,讓醫護人員身陷感染風險,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聲明,確診病例治療期間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可能受罰。

▸第36條: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檢查、治療、預防接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

▸第70條:拒絕、規避或姊礙主管機關依第36條定所定檢查、療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第62條:明知自己罹患第5類傳染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指揮中心重申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如未遵守將有罰則。(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近期有國外謠傳可購買偽造的2日前PCR陰性證明,下機後採檢為陽性,就能直接住院,規避防疫旅館的費用。陳時中表示,提出偽造證明牽涉《偽造文書罪》,將依法論處。如在國外染疫,自己早就知道,仍用假證明入境導致傳染他人,將依第62條處置。

新北市欲用小黃卡當疫苗護照 陳時中:尊重

新北市長侯友宜宣布,如需要出入校園,必須出示「疫苗接種證明」(小黃卡),且須打2劑疫苗、滿14天才可入內;而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呼籲應開放「數位疫苗護照」並對此增加部分防疫措施與限制,更建議銜接健保系統。

對此陳時中表示,地方有地方的防疫規定,且現在指揮中心有數位疫苗證明,近期將開放權限給全民使用,然提醒不應該有過多的限制。

另外,近期陽明山櫻花盛開,不少遊客前往山上賞櫻,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2級警戒中豁免戴口罩的範圍包含「山林」,陽明山風景區確實在山林的範圍內。但如果不能與他人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則仍需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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