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東省珠海市去年11月發生重大開車衝撞攻擊事件,造成近80人死傷。開車行兇的駕駛樊維秋上月底被判處死刑,今日已遭執行死刑。
新華社報導,廣東省珠海市法院今日遵照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樊維秋已於今日處死。
報導說,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月27日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執行死刑。
62歲的樊維秋去年11月11日晚間,開車衝進珠海體育中心外圍的跑道,猛烈撞擊正在運動的民眾,造成35死43人受傷。犯嫌行凶後一度持刀自殘,最後仍被逮捕。
法院在上月底的判決書中表示,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遂決意透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法院認為,樊維秋的犯罪動機極為卑鄙,犯罪性質極為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嚴懲。
留言 981
鄭維軒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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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得不誇獎對岸比台灣好的地方
6小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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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速戰速決,
台灣死刑犯可以關二三十年不執行,
人民納稅錢養垃圾。
6小時前
小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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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死刑的好處,就是讓極惡之人得到應得的下場,也能夠震懾那些躲在暗處的惡人
6小時前
Will 1491
啊台灣不跟進???
7小時前
俊霖 Charlie
台灣 車輛爆衝 可教化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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