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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纏鬥4年終於勝訴 林志玲成功討回上陸綜2期通告費1700萬

CTWANT

更新於 2021年11月24日12:08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4日10:12 • 吳哲宜
纏鬥4年終於勝訴 林志玲成功討回上陸綜2期通告費1700萬
林志玲2017年登上陸綜錄影,卻沒收到酬勞。(圖/翻攝自林志玲臉書)

女星林志玲與「放浪兄弟」成員AKIRA(黑澤良平)結婚後定居日本,如今生活重心似乎都放在家庭上,加上疫情影響,已有一段時間不像婚前一般常到中國大陸工作,不過根據陸媒報導,今(24日)林志玲贏得一件官司,討回遭積欠的4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65萬元)節目通告費。

根據「鳳凰網娛樂」報導,中國大陸商業資訊查詢平台「天眼查」顯示,喀什元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上海御葵影視文化工作室(普通合夥)演出合約糾紛等二審民事判決書公開;相關內容顯示,2017年7月,元純公司邀請林志玲擔任節目《極限挑戰》第三季嘉賓錄影,費用共計400萬人民幣,付款前提為在付款前,元純公司必須收到東方衛視出具的付款確認通知書。

林志玲和AKIRA結婚後定居於日本。(圖/翻攝自林志玲臉書)
林志玲和AKIRA結婚後定居於日本。(圖/翻攝自林志玲臉書)

而後,在東方衛視某員工以郵件通知元純公司,可向林志玲工作室「上海御葵工作室」支付協議款後,元純公司表示因未收到東方公司蓋章的通知書,故未支付400萬元。一審法院查明後,認為東方公司作為協力廠商,已經對御葵工作室的履約作為進行確認,故對御葵工作室的付款要求予以支持,二審裁判結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林志玲2017年受邀參與《極限挑戰》錄影。(圖/翻攝自《極限挑戰》微博)
林志玲2017年受邀參與《極限挑戰》錄影。(圖/翻攝自《極限挑戰》微博)

林志玲2017年7月受邀上東方衛視《極限挑戰》節目錄影,當時她與黃渤、黃磊、孫紅雷、羅志祥、姚晨、王珞丹等人,一同到海南島錄製2期外景,並且穿著性感洞洞裝與黃渤大演《鐵達尼號》經典戲碼,令觀眾印象深刻,但她卻在結束錄影後未領到酬勞。

而她成功討回錄影費用消息曝光後,隨機引發網友討論,不少人留言向她道恭喜,不過也有許多人訝異「2期節目400萬?這合理嗎?」、「嘖嘖,綜藝這麼掙錢嗎?」、「不是國際巨星都這麼多酬勞,其它比她大牌的明星得多少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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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5

  • 黃金 盛 ㄧ
    剛好而已!志玲姐姐在大陸賺錢也花很多錢養育幼院小朋友 幾億人民幣有哦
    2021年11月24日12:09
  • 巫駿豪
    節目不出高價何必上呀
    2021年11月24日12:08
  • 擎天p利
    官司贏不一定就能拿到錢
    2021年11月24日12:22
  • 🍀🇾 🇦 🇴🍀
    志玲姐姐很有愛,也很敬業。。。她真的值這價錢
    2021年11月24日13:15
  • Rosen
    大陸喜歡欠債的公司一堆,不講誠信是他們的普世價值。
    2021年11月24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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