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法官!上市櫃公司清惠光電自去年1月起積欠50多名員工薪資,和部分員工協商分期付款的資遣費也沒付,員工們屢向清惠反映,高層仍未出面解決,去年3月,員工自救會長林國信返回清惠成功廠時,撞見蔡姓副總經理正準備駕車離去,林與其他員工立刻上前攔阻,要蔡下車說明欠薪問題,並將蔡的車鑰匙拔起,遭蔡提告妨害自由;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考量清惠欠薪狀況,認為林之舉情有可原,引用刑法「情堪憫恕」減刑仍過重,直接判免刑。
清惠光電位於新竹縣湖口鄉,主要從事手機、平板電腦觸控面板裁切,因公司狀況不斷,前年就已結清過一次員工年資,原本資遣費要採分期付款,還沒還清,2019年1月又爆出積欠50多名員工薪資,廠區還被無預警斷水斷電,讓員工感到走投無路。
清惠員工屢向公司反映欠薪問題,高層仍未出面解決,因此由清惠成功廠廠長林國信與員工組成自救會,去年3月14日北上勞動處陳情,當天下午,自救會結束陳情返回成功廠,撞見公司蔡姓副理準備開車自廠區內離去,在場員工立刻上前攔阻,要求蔡下車說明欠薪問題,但蔡拒不下車,仍要開車離去,林便將蔡的車門打開,把鑰匙拔走,遭蔡報警提告妨害自由。
法官審理時,林國信坦承開車門、拔鑰匙行為,卻否認有強制犯意,供稱當時現場一團亂,蔡一直不願意下車針對薪資與廠內員工安置問題進行討論,還試圖開車離去,他避免車輛衝撞前方員工,才打開車門拿鑰匙,之後請同事委託議員報警,等警方到場就將鑰匙歸還。
法官認為,林國信無前科,素行良好,清惠一再積欠員工薪資、消極閃躲,且遲未能提出解決方式,林身為自救會長,公司內又有許多離鄉背井來台謀生的移工與弱勢員工,求助無門的情況下,大家內心焦急無助的壓力可想而知,站在執法者的觀點,林的行為雖觸犯刑法強制罪,但情節尚輕,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依刑法59條減輕其刑仍過重,審酌依刑法第61條第1款規定免除其刑,避免無意義的刑罰執行耗費國家資源與違反一般的人情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