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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涉圖利圍標廠商 新北水利局4約僱人員起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9月11日08:23 • 發布於 2023年09月11日08:23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翁姓等4名約僱人員,被控明知廠商借牌圍標,仍予以包庇,圖利廠商合計約43萬餘元,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嫌,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將4人起訴;廠商則被依違反政府採購法等起訴。

檢方調查,一家景觀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得知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委託新北市府採購處代辦的「105年度、108年度、109年度、110年度、111年度淡水河系新北市轄段環境維護工作(第2至8區)」採購案,採最低標複數決標,認有獲利空間,有意承作。

但鑑於新北市幅員遼闊,考量單一廠商履約能力及水利局執行履約管理等因素,避免同一廠商得標無足夠機具、人力得以分配,故採購案均採單一廠商以得標1區為限;張男為使獲利達最大化,亟欲爭取複數轄區,因此借用同業名義圍標。

檢方調查,張男以圍標方式順利標下105年度、108年度、109年度、110年度、111年度的採購案部分品項,例如:以647萬餘元、588萬餘元,標下105年度第4品項(即第4區:二重疏洪道南區),及第3品項(即第3區:二重疏洪道北區);108年度更標下大漢溪左岸及三鶯堤防、淡水河左岸蘆洲段及三重段、二重疏洪道北區,總共3品項採購案;109年度只搶到第二重疏洪道北區。

檢方調查,翁女等水利局水利工程養護科約僱人員,明知張男在109年度、110年度及111年度均有圍標情形,卻未依法採取向有關單位陳述意見或終止契約、解除契約等改正措施,涉嫌在「查驗記錄」等公文書上填寫不實廠商內容,並幫助廠商完成核銷程序,圖利金額約4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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