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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汽燃費每年超徵50億 立委批:致地方道路維護經費減少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5月19日05:01 • 發布於 2022年05月19日05:01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邀請交通部針對「淨零探排轉型之精神重新評估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使用合理性」等議題進行專案報告。立法委員林俊憲表示,汽燃費是地方政府重要道路養護經費來源,但交通部汽燃費每年決算數都超徵約50億元全部都繳庫,導致地方收入短少,以台南市為例每年就少2億道路養護經費,要求交通部112年起預算應核實編列。

林俊憲表示,日本有三類六稅,依照燃料消費(隨油徵收)、汽車取得(購買時一次課稅)、汽車持有(重量)等不同情況去課稅。交通部現在還是不願意改汽燃費徵收方式,沒有考量使用道路頻繁次數、里程、車重等公平性,且汽燃費名稱不改,以後電動車越來越多,是否會導致地方重要道路維護經費減少。另外,交通部從2017年來,汽燃費每年都超徵約50億,去年預算483億,決算536.4億元,超徵53.4億元,以台南市占汽燃費分配4%來說,每年就減少2億元道路養護經費。

立委李昆澤表示,台灣曾在1962年短暫實施隨油徵收,但當時只徵收到預估費用的65%,所以才又回到隨車徵收,這是最穩定的收入來源。不過汽燃費徵收爭議多,交通部應該有不一樣思考,汽燃費本質是道路維護管理費用,但不論隨車徵收、隨油徵收、隨里程徵收,都要注意以道路使用為主體,一定要確保道路維護費用要充足,且要注意徵收公平性

王國材表示,三個徵收方式都各有優缺點,但汽燃費不宜與淨零轉型開徵的碳費整併,因為碳費主要是用在空氣汙染防制、環境保護等相關費用;汽燃費法源則是在公路法下規定,使用於道路養護、興建方面,是地方政府道路養護重要財源,如果整併到時候可能還要另外找錢協助地方政府做道路養護費用。對於超徵的部分,王國材說,汽燃費預算會盡量核實編列,超收的部分過去都有做些應用,像是原住民道路養護缺錢也希望從汽燃費撥款,先前為了紓困免徵、減徵等。

對於電動車現行都是免徵汽燃費,而純電動車銷量是逐年增加,5年大幅成長近9倍,從2017年銷量832輛,到2021年銷售達7276輛。林俊憲說,汽車數量不斷上升,但汽燃費徵收金額去年卻是近年首度下降,從2020年的537.6億元,降至536.4億元。

王國材說,汽燃費是用於道路維修養護費用,現階段是因為鼓勵電動車,所以才免徵汽燃費,而電動車也是會使用道路,未來某個階段就會放到汽燃費中,比照一般車輛依照排氣量去徵收。另外,因為隨油徵收、隨里程徵收分別有用油不用路、里程計算上困難等問題,若沒有更好的做法,就還是維持現行汽燃費隨車徵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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