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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疫情衝擊2年未入境戶籍被遷出 自用住宅地價稅適用惹議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12月20日00:54 • 發布於 2021年12月20日00:54
疫情衝擊2年未入境戶籍被遷出 自用住宅地價稅適用惹議
疫情衝擊2年未入境戶籍被遷出 自用住宅地價稅適用惹議

受到疫情因素影響,民眾在國外長達2年無法入境,若被戶政機關遷出戶籍,是否影響地價稅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如民眾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未設籍該處,該年度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明年度起才會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另外,配偶、直系親屬仍設籍在該處,仍符合自住宅用地條件。(李明朝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人在國外停留時間超過2年,未再入境,如果經戶政機關遷出戶籍,是否會影響民眾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權益。

地方稅務局副局長蘇蔚芳說,首先,民眾本人戶籍雖然被遷出,但是配偶、直系親屬仍設籍在該處,則仍符合自住宅用地條件,可繼續適用2‰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再者第二種情形,如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均未設籍該處,本年度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到明年度起才會恢復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但是如果在明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並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1人辦理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明年地價稅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要在明年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請記得在明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以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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