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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前屏東市長林亞蒓夫婦涉貪 更二審仍各處7年10月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9月27日04:33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7日電)國民黨籍前屏東市長林亞蒓和夫婿藍俊良涉虛報社團補助款詐領959萬多元,高雄高分院今天更二審上午依部分犯行罪證不足,維持更一審刑度判2人7年10月徒刑,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上午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判處2人均7年10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新聞稿指出,藍俊良在偵查期間曾自白犯罪,且在上訴審理中主動將新台幣959萬8000元不法所得繳回,因此應適用減刑規定;另因部分犯行查無罪證,因此改從輕發落。

判決指出,曾任2屆屏東縣議員的國民黨籍前屏東市長林亞蒓遭控在議員任內,和其藍俊良涉虛設屏東縣屏東市希望工程服務協會、屏東縣屏東市親子文化服務協會、屏東縣屏東市終身學習服務協會、屏東縣屏東市才藝創作服務協會、屏東縣屏東市新世紀婦女服務協會等民間團體。

藍俊良明知掌控的5個協會並未實際運作,卻仍以添購協會設備或舉辦活動名義偽造文書,再拿不實發票和議員建議補助箋,向屏東縣政府申請補助費用,但實則是供私人使用,總計共請領近千萬補助。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污等罪判處2人各16年徒刑,但案經上訴二審後,藍俊良繳回不法所得959萬多,且在偵查中自白,因此2人獲減刑,藍俊良改判8年6個月、林亞蒓7年10個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改判2人7年10月徒刑,今天更二審維持原判。(編輯:郭諭儒)11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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