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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注意!攜電子煙、加熱菸回台 最高罰500萬元

華視新聞

更新於 03月19日03:50 • 發布於 03月19日03:30 • 華視
圖/資料照
圖/資料照

疫情解封後出國人潮漸增,菸害防制法修法上路近週年的時間,新北市衛生局提醒,目前電子煙及加熱菸均不得輸入及使用等,民眾開心出遊也要守住荷包,不帶違法產品入境,否則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貨品亦不得領回並全數銷毀。

菸害防制法修法正式施行將滿週年,對所有電子煙及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衛生局指出,衛生局已裁處輸入電子煙或加熱菸118件,累計監督銷毀近七千條加熱菸及加熱菸主機、類菸品等違規貨品。

衛生局陳潤秋提醒,出國購物切記不論數量多寡,都不可輸入或攜帶入境,無論送禮或自用皆恐受罰,更不能當作獲利的途徑,如經查獲者,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貨品亦不得領回並全數銷毀,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表示,菸品、類菸品及加熱菸皆有害健康,衛生局提醒菸害防制法113年3月22日有新規定上路施行,菸盒警示圖文面積要提高至菸品容器最大正、反面面積5成,倘販賣不符合新法包裝規定之菸品,最高罰5萬元,菸品販售業者不可不知。

衛生局提醒,有吸菸的民眾為自己、為健康、為周遭愛您的人趕緊戒菸,利用免付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進行戒菸相關諮詢,透過專業的協助,加入戒菸行列,一同營造更美好的健康環境與人際關。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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