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兩度」彈劾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檢察總長邢泰釗下第一道命令,要求研究彈劾案的適法性;最高檢察署昨天召開「公務員懲戒責任之數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研討會,初步認彈劾案有懲戒權耗盡的疑慮。
法務部日前舉行新、卸任檢察總長交接典禮,前檢察總長江惠民、邢泰釗不約而同力挺陳隆翔,邢具體指示調最高檢察署辦事檢察官李進榮籌組跨級、跨審的專案小組研議法律爭議。
最高檢察署今天說,跨級、跨審研究小組第一次會議由邢泰釗主持,邀集專研德國公法的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林三欽、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李東穎、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郭進昌、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與會,邀陳隆翔列席。
結論認為,公務員懲戒有關違失行為的「行為數」與「制裁次數」,應視行為彼此間的關聯性作整體、綜合判斷。
此外,出席專家、學者還就「公務員懲戒之一事不再理原則」、「公務員懲戒責任之數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懲戒時效與正當程序」、「檢察核心職權事項」4項中心議題就實務見解及德國立法例充分討論。
最高檢察署表示,會議結論認為,如果移送機關違反「數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可能有「懲戒權已經耗盡」(Disziplinargewalt verbraucht)的效力,不應納入新的懲戒訴訟程序。
陳隆翔在彰化地檢署任內偵辦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案,對國民黨前立委林滄敏處分簽結,導致林滄敏對爆料人、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民事求償獲勝訴;陳「放過」林滄敏之後,監察院兩度對陳彈劾,引發監察權受政治勢力影響的憲法爭議,檢察界一片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