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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弊案延燒 黃景茂列圖利罪被告500萬交保+3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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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廉偵辦京華城案,一連兩個星期密集約談相關人,昨天傳喚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發現他不只出席過便當會,還疑似聽命行事上簽,最後由彭振聲拍板定案!黃景茂昨(13)日上午先以證人身分到案,之後被認為涉嫌重大、改列被告,今(14)日凌晨複訊後依圖利罪,以五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和住居!

記者VS.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說:「局長是聽誰的命行事啊你有認罪嗎。」身分從證人轉被告,低頭不發一語,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被移送北檢複訊五個多小時,以5百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記者VS.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說:「是不是柯文哲又有下條子。」

黃景茂原本希望降保,檢察官堅持拒絕,過了三個多小時,清晨快五點,親友果然湊足五百萬辦保,黃鑽上車,黃景茂經手京華城案,涉嫌聽命行事上簽,讓超高容積率拍板定案,被檢方認定有圖利罪嫌,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VS.記者(2021.01.23)說:「(他有說要辭職嗎),他去住都中心當執行長,(確定了嗎他是因為社宅嗎),他被挖角去了。」

2021年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向媒體表示黃景茂被中央挖角,語氣中似乎帶著無奈,黃景茂在2018年,柯文哲第二任市長任期,進入北市府擔任都發局長,2021年辭職到國家住都中心,擔任執行長至今,卻也捲入京華城弊案。時任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VS.台北市議員(民)簡舒培(2020.06.23)說:「(我們為什麼不能等到它),(送完審查之後再發給它建照呢),因為這個沒有涉及到,主要構造的一個變更啦。」

任內曾經因為,簽准遠雄大巨蛋建照變更,黃景茂被議員當面質疑,而京華城容積率案,2020年3月關鍵便當會,黃景茂也在出席名單,時任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2018.12.25)說:「我的想法是以市長他的目標,以一個最安全的方式,我希望說甲乙雙方要雙贏。」當年一上任,就面對大巨蛋燙手山芋,現在和柯文哲,成了同案被告,當初辭職是不是怕惹禍上身,還是另有隱情,也是檢方要突破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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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9月14日01:30 • 發布於 09月14日01:13 • 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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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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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也是黃景茂的事!欺上瞞下有錯嗎?干KP什麼事?!兇手是他?那北檢、廉政署是依那條法羈押?都發局本身就不乾淨了,總統府、監察院的公文架空台北市政府為真、鬥爭是真;此案是通案,並非個案,那瑠公圳的預算拿來綁全國的農漁會吃喝玩樂算不算圖利?!請台聯解釋?!政治的問題在立法,地方自治法又不甩中央,那都計法的母法去修法啊,這是李登輝頒布的,拿舊法來解釋新法也不對啊!圖利的要件一定要有金流,否則無法構成要件!各縣市政府必須依照地方自治法去看有無超過母法的規定才是“明知違法“的標準吧,你拿總統府的施政計畫在美河市、交六、交九、雙子星、松菸文創⋯這些都是交通部跟台灣省政府管轄的專案,居然都是都發局在運行的,舉例:雙子星的98%土地所有權都是台北市政府,大喇喇的開始架空台北市政府、市長,那不是總統府、監察院“明知違法“而跳過行政院經建會、投審會、台北市政府而徑行都更或跳過地方自治法,那不是總統府、監察院違法在先嗎?總統府只是行政機構,又不是憲法機關,可以宣告解散的,因為政府組織法依據憲法可以對憲政衝突時,總統有責介入
    09月14日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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