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去年全國非法旅館及日租套房有976家,影響到合法旅宿業者的權利,對於消費者而言也有安全衛生上的疑慮。
義務人「○○顧問有限公司」未領取旅館業登記證及專用標識,於高雄市左營區○○路上2個處所經營旅館業務,並利用網路訂房平臺刊登「○○連鎖民宿」房型照片之廣告資訊, 於網頁刊載客房之房型房價、住宿設施、入住與退房時間且可接受線上訂房,分別提供6間及5間客房給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服務,收取費用。
經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查獲義務人未辦理旅館業登記即經營旅館業務之違規情事,依觀光發展條例第55條及行政罰法第15條規定分別對義務人公司及藍姓負責人各裁罰30萬元,並勒令歇業,義務人等經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移送高雄分署執行。
高雄分署受理後調查發現義務人名下有多筆財產,隨即扣押義務人「○○顧問有限公司」及藍姓負責人之銀行存款,並查封藍女位於苓雅區之不動產,義務人擔心銀行存款被扣押無法發放員工薪水,到場將公司及藍姓負責人所滯欠之違規罰鍰共60萬元全部繳清。
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完全相信網路刊登的廣告內容,也不要入住非法旅宿,民眾於規畫旅遊行程前,可先至交通部觀光局建置之臺灣旅宿網查詢合法旅宿業者,也可在投宿現場查看業者是否有掛上旅館業登記證或民宿登記證、專用標識牌等,以保障自身權益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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