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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郭書瑤怒撕管委會公告恐觸法?律師揭「1關鍵動作」罪名才成立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5月28日03:42 • 蘇士亨
郭書瑤撕毀公告,遭管委會認定構成《刑法》毀損罪。(圖/中時資料照)
郭書瑤撕毀公告,遭管委會認定構成《刑法》毀損罪。(圖/中時資料照)

藝人郭書瑤遭指控是「超級惡鄰居」,不僅積欠管理費長達1年,又因為不滿被點名清空大廳網購包裹,氣到直接撕下公告,遭管委會認定構成《刑法》毀損罪。對此,知名律師蘇文俊點出必須符合「1關鍵動作」,罪名才會成立。

郭書瑤疑似不滿被點名清空大廳網購包裹,二度將公告撕下,被認定構成毀損罪。對此,蘇文俊律師指出,該公告是由管委會發出,屬於私文書,所有權歸管委會所有,因此符合毀損罪中「他人之物」的定義,若是「毀損罪」要成立,得損壞該文書才符合罪名,不過郭書瑤似乎只是做出「撕下而非撕毀」的動作,恐怕不符合毀損定義。

蘇文俊律師指出要損壞文書才符合「毀損罪」。(圖/蘇文俊律師 臉書)
蘇文俊律師指出要損壞文書才符合「毀損罪」。(圖/蘇文俊律師 臉書)

至於任意撕下管委會公告是否觸法?蘇文俊律師表示倘若郭書瑤直接把公告拿走,將可能構成竊盜罪,如果只是撕下來直接丟地上,既沒有帶走,也沒有做出毀損的動作,頂多只能罰個「亂丟垃圾」而已。

郭書瑤透過經紀人發聲道歉。(圖/中時資料照)
郭書瑤透過經紀人發聲道歉。(圖/中時資料照)

對於遭指控是惡鄰,雖然郭書瑤緊急透過經紀人道歉,說是「因爲工作忙碌、常常飛海外工作,不在台灣,而疏忽沒有把日常生活事務處理好」,對造成鄰居與管委會的困擾,郭書瑤感到相當抱歉,不過平時甜美形象已經大受影響。

而這時陳沂也在臉書發文補槍,她指出如果是不爽管委會,頂多房子賣一賣搬家就好,何必要積欠管理費?而且管委會半年前就聲請強制執行,郭書瑤卻不予理會,直到管委會下最後通牒才肯乖乖繳錢,接著還直呼:「欠錢一整年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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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LaLa🎶
    不知她在紅什麼?也不知她跩啥?
    05月28日06:36
  • 劉柏宗|Vincent .L
    這種綠茶🍵坊間太多,人生歷練豐富來看看這些孩子,一定知道私下的生活嘴臉。
    05月28日05:57
  • 蔡政倫
    就算「工作忙碌、常常飛海外工作」,也有家人、助理跟經紀人可以協助生活雜事,不想付就不要鬼扯理由
    05月28日09:11
  • 嘉宏
    好噁心的人 我從來避免名字出現在電梯裡的佈告欄 個人比較害羞.覺得很丟臉 這位竟然可以如此不要臉.被貼這麼久
    05月28日10:36
  • 再賺錢多買幾戶當主委
    05月28日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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