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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

她勸情侶一起買房日後分手難處理 網:「法院見」

Dcard

發布於 2022年09月02日01:00 • Dcard

日前有卡友在全台最大年輕人社群Dcard 的版發文「勸世文-情侶千千萬萬不要一起買房」,原PO 在文中提起先前原本與男友交往時在網路上看中一間房,自己看完後當下非常喜歡與換算當時租房的費用相差無幾,故隔一日後,在家人的幫助之下就進行購屋了。

原文/截自 Dcard 論壇。
原文/截自 Dcard 論壇。

購屋的登記的姓名是在原PO 名下,頭期款也是家人幫忙支付,但因為與當時的男友交往,原PO 好心詢問男友是否要一起出錢,後續新屋的傢俱也是由他們倆一起買齊。而在前些日子原PO 與男友吵架面臨分手的局面,原PO 男友卻提出要房產一半的所有權,於是原PO 面臨了兩難的處境,究竟是要如男友所說給男友相當於房屋一半的現金抑或是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來解決問題?

文章一出,底下的卡友熱烈回應:「講難聽點,房子是你的名字,也是你家人付的錢,他只提供了家電,那就是把他付了所有的款項列出來,還他這筆款項就可了吧。」、「你可以直接上法院,怎麼樣都是你贏,頂多那些家電都讓他搬走啊。反正是二手的也值不了錢,匯款證據等等都準備好,你不需要擔心。他如果這麼有把握早就上法院告你了,就是法理他站不了,才要現在情緒勒索你。你不要那麼傻被騙了,只要有關錢的事情 你也不要多回應,直接說有疑慮法院見這樣就可以了。」、「說真的,你們不是夫妻,名字也是你的。你不給也不會怎麼樣,如果是我,我不會給,一毛也不會。但如果你覺得他有付家電費用,那你自己算一算,給他那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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