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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中山獎學金得主討130萬尾款 法院判國民黨須支付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1年06月01日04:55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黃姓男子留學申請國民黨中山獎學金獲准並簽約後,國民黨以黨產凍結不支付,黃男提告請求支付130萬元。北院認黃男的資料符合核發獎學金,國民黨未舉證財務有何困難,判敗訴。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黃姓男子提告主張,他依國民黨民國103年間公告「中國國民黨中山獎學金103年留學考試報名簡則」,申請留學獎學金獲准,雙方於105年1月11日簽立「中國國民黨中山獎學金留學契約書」與中國國民黨中山獎學金申請與核發要點,約定國民黨總共應給付他新台幣260萬元獎學金。

黃男主張,國民黨後來只支付130萬元,並於105年發函通知他,因遭黨產會凍結金融帳戶,導致獎學金發放受到影響,他原本打算休學,但國民黨後來又說:「已有其他方法短期內為獎學金之給付」,他才取消休學規劃,且在澳洲學成歸國後檢附文件繳交給國民黨,仍未收到剩餘的130萬元,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國民黨給付獎學金。

國民黨以資產遭黨產會凍結為由,強調是依民法等規定撤銷贈與,且此金錢給付已發生給付不能的問題,因無法繼續履行,依民法規定免給付義務。

法院審理後認為,中山獎學金是國民當為配合黨的發展需求,培育社會科學高級人才,「資助」黨內同志出國深造而設立,國民黨另已補發獎學金給其他103年獲獎得主,可見黨產雖遭凍結但並非全部資產,國民黨目前仍正常運作中,並未舉證黨的財務有何困難之處;國民黨主張無理由。

法院指出,黃男後來取得博士學位,且已提供大學成績單、畢業證書、學習報告等,符合核發獎學金差額的要件,因此認定黃男請求國民黨支付獎學金130萬元,為有理由,判黃男勝訴、國民黨敗訴。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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