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PTT)
新北市一名楊姓女子去年請婚紗攝影工作室拍婚紗照,後來因為覺得黃姓攝影師所拍出的作品「好詭異」,於是在PTT上PO出婚紗照請網友評斷,黃男看到後覺得名譽受損,除了怒告楊女妨害名譽外也PO文回擊,而楊女看到後也反告黃男。新北地檢署認定兩人罪嫌不足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楊姓女子(29歲)去年請黃姓攝影師(33歲)拍攝紗照,但楊女在收到照片後卻覺得不滿意,要求黃男修照卻遭拒,黃男當時還在Line回她,「我知道你們雞蛋挑骨頭是為了尾款想再更便宜」。
楊女後來將與黃男的對話紀錄及婚紗照都PO上PTT請網友評斷,黃男在看見楊女的PO文後自覺名譽受損,憤而控告楊女妨害名譽,除此之外,他也PO文回擊,表示「拍攝時間超時沒加費用」、「新娘換掉本來已修好的照片也沒加收費用,禮服3套換成6套也沒加收」。楊女在看到黃男的PO文回擊後,也怒告黃男妨害名譽。
楊女出庭時表示,當時請黃男修照時,因為和黃男在論及拍攝風格一事意見不合,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要求黃男修照也遭拒絕,於是想請有經驗的網友評斷。對於「超時沒加費用」,楊女則表示,不是自己要求不加費用,而是黃男當時因為拍攝地點太多,自己表明不多收錢。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男到案時則表示,因認為楊女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不實,才發表文章回覆。
檢方調查後認為,黃男沒加收錢的事情與楊女所言吻合,而黃男為維護自己名譽才PO文自清,並無妨害名譽之意,而楊女對婚紗照不滿意,並PO文請網友評斷,檢方認為楊女是因為對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禮紀念照慎重看待,應無妨害名譽之意,因而將2人不起訴。
留言 5
秀雲~小阿雯
我的婚紗也拍攝不好要婚紗公司洗好才要結果一樣洗不好覺得被騙了好在洗不多
2017年06月06日22:55
鄞宏昌
臺灣的法律真得越走越退步!
攝影師居然能直接拒絕客人的修片要求?以後乾脆拿傻瓜相機拍好了,再來說是消費者雞蛋裡挑骨頭想砍價。名譽受損?講得自己好像很大尾?
2017年06月06日20:14
阿璋
我能說有些人真的不尊重專業,外人指揮專業,以為自己很專業,拿手機拍攝的指揮拿高階相機……拜託好嗎……東西根本不同,拍攝當下也會給人看當下的相片,又不是以前底片時代,混淆的專業世代~萬能(萬惡)的手機
2017年06月06日17:32
Daniel
婚紗照拍得烏漆麻黑的,我看完的確覺得挺奇怪的。那這樣子是不是也要告我?
攝影師拍婚紗照,消費者付錢買照片,這照片都變成了消費者所有的,消費者分享放到網路上給人發表意見是有什麼問題?
難不成我今天買了一幅畫,還不能掛出來給別人看?買了還不能覺得不好看?
2017年06月06日17:26
嘉君
結婚是人生中的大事,每個新娘都希望拍的美美的。
因為相信婚紗攝影師的技術,新娘子才放心把自己交由他來拍。
這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溝通。
2017年06月06日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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