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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敢打我女兒!岳母氣炸倒漂白水毒死女婿養的「紅龍魚」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8月06日03:06 • 發布於 2022年08月06日03:06
不滿女兒被家暴,岳母倒漂白水毒死女婿養的精品龍魚。示意圖。(資料照)
不滿女兒被家暴,岳母倒漂白水毒死女婿養的精品龍魚。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56歲潘姓婦人不滿女婿李男家暴,還把孩子推給她照顧,又不給錢,她一氣之下,在女婿的魚缸裡倒下兩杯漂白水,毒死1隻市值高達8萬元的精品「紅龍魚」及12隻魟魚、虎魚,潘婦被依毀損罪判拘50天,另須賠償女婿6萬多元。

判決指出,2020年12月23日晚間10點多,潘姓婦人到女婿位於鳳山區的住處,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漂白水直接倒兩杯進入魚缸,魚缸裡面養的精品「紅龍魚」及12隻魟魚、虎魚當場翻肚被毒死,李男回家後見到愛魚慘死,氣得報警緝凶。

警方查訪時,發現李男家對面的飲料店員目擊「行凶」過程,並指下毒的凶手就是李男的岳母潘婦,警方傳喚潘婦到案說明時,潘婦否認涉案,但因被監視器拍下犯行,加上店員指證歷歷,潘婦被檢方依毀損罪起訴。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潘婦坦承犯行,但辯稱女兒長期被李男家暴,還把外孫都丟給她照顧,卻沒付過半毛錢,兩人早有宿怨,她為了替女兒出氣,才會在魚缸裡下毒;法官認為她犯後態度不佳,依毀損罪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潘婦認為刑責太重上訴,高雄地院審理時,潘婦說女兒被家暴,害她患有憂鬱情緒及焦慮適應疾患,被法官改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李男另提民事告訴,向岳母求償21萬餘元。

鳳山簡易庭審理時,潘婦說她去水族館查詢過,李男養的龍魚是「高背金龍」,市價僅6900元,不是李男自己說的精品高檔紅龍魚,但法官去函專門進口龍魚的水族公司查詢,水族公司查看照片後,認為李男養的龍魚體型完整、胸鰭、尾鰭皆大且完美,鱗片已經開始轉紅,符合市場上判斷龍魚「美」的要件,應該花費諸多心血才養成,認為該龍魚價值約80000元。

由於李男只替死去的紅龍魚求償3萬6千元,法官根據水族公司的報告及其他魚類的市場價格,判潘婦應賠6萬多元,可上訴。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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