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三重昨(16)日晚上有民眾直擊成年人把兒童電動車開上路,還慢悠悠的過斑馬線,但這種兒童汽車沒有車牌車燈,車身低矮,如果開上路很有可能會因為其他駕駛的視線死角而發生意外。根據現行法規,這類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根本不能上路,違反規定還會被裁處最高3600元罰鍰。
車來人往大馬路上,綠燈亮起大家準備起步,咦,怎麼有一部迷你的白車,在過斑馬線,你沒有看錯,這輛白車既沒有車牌車車燈,也不用繫安全帶,這兒童電動車,竟然被成年人開上路。
點開購物網站,這種玩具車被稱為,兒童電動車又或是兒童超跑,賓士、藍寶堅尼甚至是坦克車,從5000到上萬,是小朋友的玩具,不能上路,畢竟兒童電動車,沒有車牌車燈警示,低矮車身更可能造成大車,視線死角,一不小心都有可能,造成車禍意外。
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種動力運動休閒器材,除了會被員警禁止行駛或使用,駕駛還會被裁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不只玩具車,時下很夯的平衡車,電動滑板車,速度快體積小,受到不少民眾喜歡,但這種新型態代步工具,其實都只能在公園、校園,這類封閉區域使用,不能行駛在車道上。
女子開玩具過馬路沒出意外真的好險,玩具車在非道路上玩玩可以,但千萬別上路,別因一時興起,造成交通安全隱憂,也傷了自己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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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陳真的媽咪
頭腦裝💩💩💩嗎❓❔❓❔❓😰😰
11月17日10:00
Jillian
太離譜了這不算玩具車嗎?還是大人開在人行道上、只罰3600,造成傷害誰負責😮💨
11月17日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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