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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蘇揆:政府應幫助語言保存與發揚

青年日報

更新於 2020年05月28日12:00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8日11:57
文化部表示,108年1月「國家語言發展法」公布施行,希望成立一個公法人性質的國家語言發展中心,進行基礎研究工作。(行政院提供)
文化部表示,108年1月「國家語言發展法」公布施行,希望成立一個公法人性質的國家語言發展中心,進行基礎研究工作。(行政院提供)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文化部今(28)日在行政院會提出「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規劃設置國家語言專業性組織。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草案應加進實際語言保存的方法與作為,再提到行政院會研議。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出席院會後轉述,蘇揆表示,任何母語都是最美的語言,都應該被保存;除了研究功能之外,政府應該在實務上幫助語言再活用,進而利用、保存與發揚,讓所有文化得到保存。

丁怡銘說,蘇揆希望該草案能加進實際語言保存的方法與作為,指示相關部會針對細節開會研商,擇期聽取報告,再提到行政院會研議。

文化部表示,108年1月「國家語言發展法」公布施行,其中,有相當多的專業性工作有待推動,包括語言調查、國家語言資料庫建置等,因此,希望成立一個公法人性質的國家語言發展中心,進行基礎研究工作,協助相關專業性的工作推動,也可成為各相關部會的重要智庫。

文化部擬訂的「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內容,包含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業務範圍、經費來源、組織運作方式,以及監督機關文化部對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的監督機制等,未來將透過國家語言系統化的蒐集、調查及研究,建立國家語言的知識體系,也將進行語料的數位應用研發,提升各語言的使用活力,促進語言的復振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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