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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花蓮疑涉包庇山老鼠 偵查副隊長變被告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6月22日20:10 • 王志偉/花蓮報導

花蓮檢警調去年底偵辦「馬太鞍溪盜採漂流木案」,意外發現鳳林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潘自強疑似涉案,甚至開著警用偵防車接應犯嫌,被懷疑包庇山老鼠。檢調人員22日搜索鳳林分局偵查隊,帶回潘男等3人,潘辯稱被逮的山老鼠是他的「線民」,檢方訊後將潘自強從關係人改列被告,朝涉犯侵占、森林法等罪嫌深入追查中。

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上游常有盜採林木案件,保七森林警察去年12月在山林及出入道路安裝監視器蒐證,拍到鳳林分局偵防車載著嫌犯出入,向分局調閱偵防車行車紀錄器竟推說損壞,保七先找到開車的潘自強,再循線揪出侵占國有漂流木的沈姓主嫌。

潘男供稱,沈姓主嫌等人是他的「線民」,當天他只是開偵防車載沈嫌等人回家,對嫌犯侵占漂流木毫不知情,也協助保七警員逮獲嫌犯,沈嫌等人也未供出他是共犯,侵占國有林木都與他無關。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潘自強涉案,是警政署自清並報請檢方指揮偵辦。警政署政風室、花蓮縣警局政風室昨日上午也到鳳林分局調閱偵查隊相關資料,協助釐清案情。

鳳林分局長簡龍宏說,沈姓主嫌侵占漂流木案件,當時警方查知潘自強因與沈嫌有接觸,依「關係人」身分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簡龍宏表示,潘自強在警界任職約27年,平時配合度高,工作表現執勤都良好。警政署也發聲明,發現涉案人員為刑事警察人員,熟稔犯罪偵查技巧,明知此為犯罪行為不予取締,甚至予以協助,若查有不法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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