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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秒辦分期!酒駕遭罰31萬未繳 執行署找上母親經營雜貨店要帳

觀傳媒

更新於 2022年01月28日11:28 • 發布於 2022年01月26日11:35

(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家住南投縣草屯鎮李姓男子,因駕駛汽車5年內被查獲酒精濃度超標2次,經監理機關裁罰9萬元、併同吊銷駕駛執照。但他仍繼續駕駛大、小貨車及騎機車送貨,前後違規遭罰次數達7次,罰鍰合計高達31萬餘元,執行署找上李男母親經營雜貨店,他擔心影響媽媽的生意,才同意分期繳納。

▲酒駕被吊銷駕照還送貨累計被罰31萬元,彰化分署書記官至雜貨店現場執行,繳,他擔心影響媽媽的生意,同意分期繳清欠款。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2.01.26.)

李姓男子(47歲),因數次酒駕遭裁罰9萬元及吊銷駕駛執照等處分,但他仍駕駛大、小貨車及騎機車,且違規遭罰7次,合計罰鍰31萬餘元逾期未繳。李男在其母親的雜貨店幫忙時見執行人員登門勸繳,他表示,酒駕到丟了自己事業很後悔,因媽媽經營雜貨店生意,需要幫忙送貨,為了幫忙媽媽,才會繼續開車上路,實在是迫不得已。

▲李男酒駕遭監理機關裁罰9萬元及吊銷駕照。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2.01.26.)

法務部執行署彰化分署主任執行官胡天賜指出,李男因駕駛汽車5年內被查獲酒精濃度超標2次,經監理機關裁罰9萬元、併同吊銷駕駛執照,但他仍繼續駕駛大、小貨車及騎機車等,前後違規遭罰次數達7次,罰鍰合計高達31萬餘元,因逾期未繳遭南投監理站移送該分署執行。

▲李男吊照後仍續駕駛車輛遭監理機關再裁罰8萬元。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2.01.26.)

胡天賜表示,李男告訴執行人員,怕執行人員若再次至雜貨店來勸繳,客人會不敢上門影響他媽媽的生意,因此即當場請求辦理分期繳納。執行人員考量李男經濟狀況且尚具一片孝心,因此先予口頭同意,並要李男儘速至彰化分署辦理分期手續,李男也依承諾在1月10日到分署先行繳納現金1萬5000元,其餘則以每月繳納4000元分期。

▲李男至彰化分署繳交萬元餘辦理每月分期。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2.01.26.)

彰化分署指出,從李男的案件可證明酒駕不但害人,更會連累家人!近來政府對酒駕雷厲風行執法,行政執行署日前啟動2波「強力執行酒駕罰鍰專案」,以配合行政院降低酒駕再犯率的政策。

立法院也已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35條之1、35條之3規定,將酒駕累犯的定義由5年內延長到10年內,初犯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即沒入車輛,且會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5萬元罰鍰等。

※《觀傳媒》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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