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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涉幫國民黨議員林杏兒買票 蕭景田再限境8個月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9月15日04:12 • 發布於 2023年09月15日04:12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見圖)被控幫國民黨北市議員林杏兒賄選,法院重新裁定蕭限境8個月。(資料照)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見圖)被控幫國民黨北市議員林杏兒賄選,法院重新裁定蕭限境8個月。(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涉嫌幫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行賄的同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被依最重可處10年徒刑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投票行賄罪起訴,現由士林地院審理中;法官日前另裁定蕭自本月1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蕭景田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偵查時被士林地檢署認為有限制出境、出海必要,已於2022年12月21日起遭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檢方同時對蕭聲請羈押,但士院認無必要,陸續裁定800萬元、1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且不得與本案相關共犯、里長、里長候選人接觸、交談。

近期因蕭景田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屆,士院法官重新裁定,指蕭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蕭又於偵查時風聞調查局到場執行搜索,竟翻牆逃跑,足認有逃亡之虞並審酌蕭所犯之罪的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而伴隨高度逃亡可能,因此要求蕭自本月1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蕭景田被控去年選前以每票1萬元替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行賄多名里長,過程中,蕭表明「幫忙支持一下」,行賄金額共11萬元。

士檢偵結,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投票行賄罪訴蕭景田及林杏兒樁腳曾繁川;另有9名里長候選人被依刑法收受賄賂罪嫌起訴,1人因認罪獲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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