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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破壞瓦斯桶釀爆炸!害員工陷火海「全身40%燒燙傷」 法官開鍘老闆判賠256萬

風傳媒

更新於 01月31日08:51 • 發布於 01月31日08:51 • 胡正初
新北市某回收廠於2020年11月發生一起瓦斯氣爆事件,新北地院日前依過失傷害處施姓老闆4個月有期徒刑,並需賠償近256萬元。(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新北市某回收廠於2020年11月發生一起瓦斯氣爆事件,新北地院日前依過失傷害處施姓老闆4個月有期徒刑,並需賠償近256萬元。(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新北市某回收廠於2020年11月發生一起瓦斯氣爆事件,施姓老闆在一次切割廢鐵的作業中,因操作失誤引發了瓦斯桶爆炸,導致其兒子受到全身4%燒燙傷,另一劉姓員工則受到重傷,全身多處遭受二至三度燒燙傷,還因此事件患上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和憂鬱症。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過失傷害處施男4個月有期徒刑,並需賠償近256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案發當日施男因疏忽未注意到鋼瓶內尚有殘餘瓦斯,也在未確保一旁的劉男停止使用乙炔切割器並關閉火源的情況下,操作帶有電磁鐵的怪手破壞瓦斯鋼瓶時,導致殘餘瓦斯外洩,遇到火源後引發爆炸。

事故導致在場的施男的兒子受到全身4%二至三度燒燙傷;劉男則雙手前臂、雙側大腿、背部、頸部、顏面部及雙耳燙傷,全身近40%二至三度燒燙傷,並因事故導致罹患急性壓力反應、憂鬱症,需持續接受治療。

施男被警方通知到案說明時坦承,自己明知「刺穿瓦斯鋼瓶」和燒切作業同時進行的危險性,卻仍然選擇繼續作業。法官認定施男雖然意識到危險性,卻未指示劉男停止或關閉火源,也未事先檢查瓦斯鋼瓶內是否有殘餘瓦斯,便操作怪手刺穿或壓破4支瓦斯鋼瓶,最終引發爆炸事故,因此依過失傷害判處4個月的徒刑,並需賠償256萬元的賠償。(推薦閱讀: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骨灰被盜!「任職18年前司機」挖墓勒索6000萬…下場曝光

另外,施男的兒子也向劉男提告,劉男則在庭上表示,在工作時他無法分心去注意施男的行為,但法官在查看監視器影像畫面後發現,施男在操作怪手時,劉男有看向施男的方向,而且在爆炸事故發生前,施男至少已在劉男旁破壞至少3支瓦斯鋼瓶,行為和產生的聲響不可能沒注意到。因此,法官也認為劉男在此事故中也存在一定過失,造成施男兒子受傷,依過失傷害處拘役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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