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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師培生教育實習津貼 最快111年發放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3月24日21:29 • 發布於 2021年03月24日21:30
教育部長潘文忠(記者吳柏軒攝)
教育部長潘文忠(記者吳柏軒攝)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日前政府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有五千人連署希望政府研議發放師培生的教育實習津貼,教育部長潘文忠昨日回應,評估後認為有必要給取得教師證的實習生獎補助措施,將檢視師培法修法、經費來源等,因一一○年度預算已編列,最快一一一年將編列預算發放。

早期教育實習為期一年,每月還有實習津貼八千元,是「實習教師」定位。但二○○二年「師資培育法」修法,將教育實習納為職前教育課程之一,不僅取消實習津貼,更將實習教師定位為「在學學生」,半年實習期間無薪可領,還需繳交四學分的學分費,有學生上公共政策平台連署,有五○八○人連署提倡希望恢復發放。

潘文忠表示,經平台連署後,重新思考教育實習生制度,目前制度是多數學生先通過檢定、再實習,許多實習師培生多數完成大學學業,並取得檢定資格,身分較偏向實習教師,為了助其專注與安心,評估有必要給予有教師證的實習生獎助,因一一○年度預算已編列,若要發放實習津貼,須配合一一一年度預算編列。

教育部統計一○九年新取得教師證及格人數四九○七人,政策平台上提供預算試算,津貼發放從每月二千元到五千元不等,加上教師資格及格率等,如每月發五千元,估計整體須編列一.四七億元,若還補助車錢(自強號台北至高雄里程計算)則需另編三三○○多萬元不等,若要發每月八千,半年預算估計約二.三五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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