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預計明年公告實施的「縣市國土計畫」已進入最後階段,內政部正進行全國 18 縣市的分批審議大會,目前已經有 14 個縣市過關,其中台南市、雲林縣則在 8 月 25 日與嘉義縣一同審議通過(會議報導)。《環境資訊中心》秉持第一線採訪,除大會報導外,還將針對縣市特色、會議上的爭點與計畫全貌,為讀者帶來單一縣市的盤點和總結。
以產業園區帶動發展動能 預期人口再增5萬
在內政部小組審查階段,審議委員曾建議縣政府務實調降計畫人口,並重新評估城鄉發展需求用地總量。本次大會審議中,嘉義縣國土計畫並未下修計畫人口,城鄉發展用地則由1185.5公頃下修至1132公頃,其中包含未登記工廠群聚輔導區59公頃。
縣政府代表說明,嘉義縣的人口確實年年遞減,縣府對此檢討的結論是:由於產業的停滯,沒有就業機會,使得青年人口外移,也無法吸引外來人口,因此在國土計畫引進產業園區,吸引外地的青壯年就業與入籍。以遷入的人口計算,進而推估2036年達成計畫人口新增5萬人的目標。
審查委員劉俊秀表示,每個縣市都希望往人口成長、產業發展的方向規劃,「不一定要用人口成長來看(發展)這件事情,讓年輕人從事精緻農業、有機農業、觀光產業,發展模式不一定要往工業化、產業園區的方向走,即使將來人口減少也無所謂。」
盼拋開人口和產業發展的框架 多項都市計畫遭退
嘉義縣約有六成人口居住在鄉村區及其周邊區域,在嘉義縣國土計畫中,16處、1132公頃城鄉發展用地中,有六成土地(合計 678 公頃)將用於新建和擴大都市計畫。
審議委員鄭安廷直言:「是不是可以考慮不採用都市計畫,改善生活品質比引入人口還要關鍵。」委員殷寶寧也表示,嘉義縣有山有海,文化資源也不少,「嘉義縣的特色非都市慢活的生活品質,也可以吸引人來定居。但現在(的規劃)都覺得要把人帶進來、要有產業園區,嘉義縣能否更勇敢一點,跳出這個框架?」
大會審查後,認為以上都市計畫地區的生活較接近農漁村的型態,都市計畫並非唯一的方式,應優先改善公共設施、提升當地生活環境品質。在草案中列為城鄉發展地區第2-3類的水上鄉整併都市計畫、大林鎮擴大都市計畫,以及東石鄉、番路鄉、竹崎鄉之新訂都市計畫,皆改列未來發展地區[1]。
嘉義縣小組審查(2020.03.17): 【嘉義縣國土計畫】人口減、觀光盛 納產業園區與重大建設 草案修正後送大會
嘉義縣進入縣市國土大會(2020.08.25): 雲嘉南國土計畫通過 農業縣拚發展 盼新增產業用地帶動人口止跌回升
阿里山觀光熱點、國有林班地合法使用議題待解
阿里山國家遊樂區是觀光熱點,屬於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阿里山國家風景管理區提出需求,希望透過因地制宜的土地使用管制,彈性調整特定的既存建物[2],可以合法申請當作住宅使用、零售及餐飲使用,兼顧住宅與觀光發展。
經審查之後,大會同意另訂土地使用管制,並請觀光主管機關比照「茂林國家風景區寶來、不老溫泉地區旅館業及民宿專案輔導合法化方案」提出處理原則,輔導阿里山地區建物合法。
嘉義縣境東側多山,為了管理國有林班地,1969 年 5 月 27 日頒布「台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放租暫准建地。包含奮起湖老街在內,嘉義縣內目前大約有 107 公頃林班地,作為住宅、零售及餐飲設施等使用,屬於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國土保育地區第2類、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
縣政府表示,暫准建地早已有居住和營業事實,也不可能回復成林業使用。儘管可以向林務局申請,將林班地解編為丙種建築用地,「但申請需要時間去執行,擔心不能在國土計畫實施前完成變更」,因此希望透過因地制宜的土地管制措施,保障既有的觀光商業發展使用。
林務局代表回應,暫准建地是一個契約種類,各縣市的林班地也在解編當中,應採通案考量,並且會在2025年之前積極趕辦解編事宜。營建署綜合計畫處則表示,全台暫准建地共有944公頃,分布在18個縣市,屬於跨縣市的共通問題,傾向回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等有關單位研議,不另由地方政府建立土地管制措施。
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原則通過嘉義縣國土計畫(草案)。其中208公頃住商用地、大埔美發展預留 50 公頃住商用地,仍建議地方政府再評估修正;大林鎮、東石鄉、番路鄉及竹崎鄉等多個都市計畫,則建議後續評估採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其餘均通過審查。
註釋
[1]水上鄉整併都市計畫涉及交通政策及設施的實際需求,仍待交通部協助確認後劃設實際面積;大林鎮擴大都市計畫則因現有都市計畫人口達成率不足,改劃為未來發展地區;而東石鄉、番路鄉、竹崎鄉之新訂都市計畫則尚未有具體規劃內容或可行財務計畫,改劃為未來發展地區。 [2] 位於阿里山國家風景區整體發展計畫範圍內之觀光遊憩區及一般使用區,除依全國國士計畫土地使用指導事項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規定外,2016年5月1日前存在之既有建築物,非位於歷史災害範圍,且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不妨礙國土保育 保安、無立即影響生命財產危害之虞者,得作住宅、零售設施、餐飲設施等使用,並由觀光主管機關列管輔導。申請範圍之建蔽率、容積率比照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之建築用地,並需繳納回饋金及提供部份土地作為國土保育使用。
【追蹤縣市國土計畫】系列報導
- 追蹤「縣市國土計畫」 專題報導總整理 (18縣市專案小組報導彙整)
- QA一次看懂:你該知道的縣市國土計畫
參考資料
- 內政部營建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專區(含更新後的縣市國土計畫)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