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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蔡碧仲:公投反方就像被告 答辯是理所當然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1年11月18日03:10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說,政務官不該講亂講,是失言、該講不講,是失職,不能用空泛言語說政務官違反行政中立;以訴訟形容,公投的反方就像被告,被告來答辯是理所當然的,一定要辯護。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17日質疑,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日前在「F-16維修中心廠商聯誼會」致詞時,公開宣傳政府公投立場,違反行政中立,並揚言在取得事證後,向監察院、地檢署提出告發。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內政部次長陳宗彥、銓敘部長周志宏、考選部長許舒翔、蔡碧仲等人列席,專題報告「全國性公民投票籌備情形及公務人員在選舉、罷免、公民投票與國家考試程序中應恪守之行政中立規範」,並備詢。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時指出,四大公投案都在談政策,政務官本來就要為政策辯護,但在野黨質疑政務官違反行政中立,如果政務官被告發,是否產生寒蟬效應。

蔡碧仲答詢時說,「政務官不該講亂講,是失言、該講不講,是失職」,不可以用空泛言語說政務官違反行政中立;他也以訴訟形容,公投的反方直白一點來說就是被告,指著被告一直罵,被告來答辯是應該,而且是理所當然的,一定要辯護。

李進勇表示,行政部門在公投過程中,不是第三者、是當事人,可能是正方、也可以是反方。民眾對政策、法律提出挑戰時,公民投票法規定,讓正、反雙方有公平遊戲規則,正方可以提出案子,當然要讓反方有機會能提出辯護。

李進勇說,依公投法規定,政府有責任提出說明,包括意見書、派代表參加電視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中選會希望正反雙方善盡職責,提供選民充分資訊做判斷,如果只讓正方一直講、反方不能講,選民接收到的資訊是不平衡的,是不對的。

另外,莊瑞雄指出,過去常有人在投票所30公尺外「泡茶」、拿計數器,這些動作恐影響民眾投票意志,其實都會產生干擾。

李進勇說,現行法律規定不能有喧嚷、干擾、勸誘投票行為,最近在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罷免案,就發生有人在30公尺範圍外逗留,或是拿錄影機站在那邊,執法的警方、監察小組委員去勸導,民眾當場雖遵守,但後來卻來抗議說他們沒有干擾,憑什麼取締。

李進勇表示,他要站在選務機關的立場嚴正說明,「這種行為就是干擾」,讓要進行投票的人心裡受到壓力,妨礙投票自由、意願。(編輯:蘇龍麒)1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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