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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酒測權益宣讀機 執法輔助利器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1年11月25日21:15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5日21:15
竹市警交通隊自行設計「酒測權益宣讀機」執法輔助器材。(新竹市警局交通隊提供)
竹市警交通隊自行設計「酒測權益宣讀機」執法輔助器材。(新竹市警局交通隊提供)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依據交通法規,警方如遇到拒絕酒測民眾,應先告知其拒測的法律效果,但常見因警方告知的速度過快含糊不清、口誤及遺漏等情形,遭法院認定屬程序重大瑕疵等情形,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為此自行設計「酒測權益宣讀機」執法輔助器材,基層員警表示超實用。

警方表示,員警執行酒測取締勤務,常因未宣讀權利或告知拒測法律效果時,速度過快含糊不清、口誤及遺漏等情形,遭法院認定屬程序重大瑕疵,影響後續行政訴訟或刑事判決結果案例,時有所聞,此問題始終「不被看見」且「未獲解決」,一直是員警用「處分」換「教訓」的可怕夢靨。長久以來,員警只能自力救濟,製作各式各樣、大小不一的「小抄」,以宣讀方式告知權利,致民眾對員警執法專業度觀感,大打折扣。

新竹市警局交通隊為提升執法品質,自行設計並委請廠商特製五十部「酒測權益宣讀機」執法輔助器材,這款宣讀機內建發動依據(告知流程)、酒測值0.18-0.24mg/L未達觸犯公共危險罪嫌、酒測值超過0.25mg/L已達公共危險罪,以及拒絕酒測等四種執行模式語音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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