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酒駕新法已於去(111)年3月31日施行,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自去年5月9日起公告第一波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今(8)日公告第50波名單,此次公布的酒駕累犯有10人。
依據道交條例規定,10年內如有酒駕再犯或拒測者,得公告違規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圖:交裁處提供
交裁處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10年內如有酒駕再犯或拒測者,得公告違規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資料公布於交裁處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定期上傳名單。
飲酒後可搭乘大眾運輸或利用酒後代駕服務或搭計程車返家,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圖:交裁處提供
交裁處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上路,才能確保民眾用路及生命安全。飲酒後可搭乘大眾運輸或利用酒後代駕服務或搭計程車返家,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桃園電子報提醒您,喝酒不開車,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留言 4
筱原里森
夜神月,這邊有名單快來抄(?
2023年06月09日00:49
yutingchen
怎麼都是男的啊?
2023年06月08日13:21
輝
不要去桃園喝酒 警察太厲害了
2023年06月08日10:14
David
桃園市10大酒鬼!
應該連戶籍地址都公告的!
酒駕下地獄!
2023年06月08日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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