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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馬籍女大生命案 兇手梁育誌判賠死者雙親593萬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5月15日15:56 • 發布於 2023年05月15日08:22
馬籍女大生命案民事部分宣判,被告梁育誌應賠償鍾女父母共593萬元。(臉書、本報資料照,本報合成)
馬籍女大生命案民事部分宣判,被告梁育誌應賠償鍾女父母共593萬元。(臉書、本報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命案,被告梁育誌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目前正在最高法院審理中,至於鍾女家人求償2千萬元部分,橋頭地院下午判決他應賠償鍾女父母共593萬元。

據了解,2020年10月28日晚間,鍾姓女大生獨自行經台南市歸仁區,被嫌犯梁育誌開車擄走勒死,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大崗山,被橋頭地院依強盜而故意殺人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依法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二審開庭期間,鍾女雙親聲請參與審判,二度出庭陳述意見,並在今年3月底宣判,仍然維持死刑判決,案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鍾女父母並認為台南市警局等單位有疏失,請求國家賠償593萬元,後經台南地院在今年4月中旬調解成立,市警局等基於關懷「台南女兒」立場,同意給付關懷慰問金60萬元和解落幕。

至於民事部分,鍾女雙親求償精神撫慰金、喪葬費等2千萬元,橋頭地院民事庭下午宣判,判決賠償鍾父333萬元、鍾母26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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