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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

她報復男友偷吃!網警告恐觸2罪刑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2年03月02日08:27 • 發布於 2022年03月02日06:42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女網友因手機1功能,讓她一個月慘噴1.6萬元。(示意圖/翻攝pixabay)
▲一名女網友PO文分享,她對男友的偷吃展開「毀滅性報復」。(示意圖/翻攝Pixabay)

現代交友軟體發達,卻也導致偷吃出軌的事件層出不窮。近日,有女網友抱怨,男友瞞著她和別的女生發生關係,一氣之下,竟然展開毀滅性報復,把所有對話記錄傳給男友家人,更對每位女生聲稱,男友有菜花等等,貼文一出,讓眾人覺得不妥,認為原PO行為恐怕會吃上官司。

網路學生論壇Dcard,有位女網友PO文描述,和她在一起快兩年的男友,瞞著她偷偷玩交友軟體,甚至把其她女生帶回家幽會,原以為兩人可以一路白頭到老的她,殊不知,當天打開男友手機才發現,自己原來一直都被騙,最後她還提到,在搬回家之前就「不小心」把所有偷吃的對話截圖,傳到男友的家族群組、跟所有交友軟體的女生聲稱「我有菜花」、以及重設男友的手機密碼等等,似乎展開毀滅性報復。

▲許多熟知法律的網友認為,此行為可能觸犯刑法。(圖/翻攝Dcard)
▲許多熟知法律的網友認為,此行為可能觸犯刑法。(圖/翻攝Dcard)

貼文曝光後,雖然獲得女生一面倒力挺,但也有熟知法律的網友告知,原PO此行為恐已經觸犯刑法,「保重,妳這會被告,妨害電腦使用與妨礙名譽…到最後反而賠一筆」、「爽是一時,這是刑事會留下前科…一時爽背了兩個前科不太划算」。

也有人解釋,「就算是他真的得過菜花,也成立誹謗罪(刑法第310條第3款但書),而把截圖傳到家族群組這行為也是成立誹謗罪,重設密碼的部分成立刑法359條的妨害電腦使用罪,民事上就侵權行為,賠錢了事」、「誹謗罪但書:但限於私德,不算。菜花這事情是屬於私人隱私之事,不適合大眾可公評之事所以就算是事實也會被告誹謗」。(編輯:詹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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