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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國中女逛藥妝店遇襲 男持刀架脖低吼:不要叫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8月08日22:00 • 蘇育宣

高雄市一名國中女生去年間逛連鎖藥妝店時,獨自前往廁所,未料卻遭到陳姓男子尾隨,陳男強行摀住女學生的嘴巴,並拿出刀子架住女學生的脖子,後因女學生趁機向外大喊,同行友人入內查看,陳男才落荒而逃。高雄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處1年6月徒刑與5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去年12月間前往高雄某間連鎖藥妝店,發現一名未成年且身穿學校運動服的女學生A獨自前往廁所,陳男竟尾隨A女入內,趁A女如廁完畢洗手之際,緊貼在A女身後,對A女說「我沒有要幹嘛,你不要叫」等語。

而後,陳男見A女準備走出廁所,陳男便把A女推回洗手台,以手強力摀住A女的嘴巴,還將其拉到女廁靠牆之處,以身體緊貼A女,過程中導致A女下巴與右手挫傷,更拿出刀子架在A女脖子旁,直到A女趁隙向外呼救同行友人,友人見狀衝入廁所內,陳男才落荒而逃。全案經由A女的母親報案,檢察官偵結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案發當天是他的生日,他僅是因為生日沒人陪,才想找人陪他吃飯,法官勘驗A女的證詞以及相關證據,認定陳男雖有多項前科,但現有證據均無法證明陳男涉嫌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罪。

法官指出,陳男及其律師均主張陳男患有精神疾病,但精神鑑定結果顯示陳男犯案時認知正常,判斷能力絲毫未受疾病影響;法官審酌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其1年6月徒刑,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處其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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