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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洩露陳沂電話號碼 雞排妹判刑3月確定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22日05:17 • 發布於 03月22日05:1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藝人「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2021年5月在臉書直播,以張貼顏色代碼等方式,公布網紅陳沂的電話號碼,被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一審台北地院判刑4月,二審高等法院改判3月,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誤,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2021年5月8日,陳沂開直播秀出未接來電紀錄,指責雞排妹狂叩她20通電話,並複誦該門號號碼。雞排妹得知後立刻加入直播,並與陳沂對嗆,之後雞排妹在直播中,也說出陳沂的門號前4碼。

雞排妹。(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雞排妹。(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隔天傍晚4時,雞排妹又於臉書貼出一塊色彩版,其6碼的色號數字,剛好是陳沂門號的末6碼。陳沂獲悉後火大,怒控雞排妹違反個資法,一審判鄭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雞排妹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指出,一審判決未考量雞排妹的犯罪動機,是因陳沂先發表貼文,於直播中公開雞排妹的門號,她才公開陳沂的門號作為報復,一審判刑略重,審酌雞排妹是網路上有數十萬追蹤者、具言論影響力,其公開言論已損害陳沂的隱私,酌減改判為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核二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也無濫用裁量或違反比例原則,判決合法,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陳沂另提起民事求償100萬元告訴,2月底開庭,陳沂未到庭,其律師則認為因涉個資,請求不公開審獲准。庭訊結束後,雞排妹表示,100萬元顯然過高,類似情形大約為3、5千元至2萬元左右;她也曾詢問陳沂蒙受什麼精神損害,陳沂回說她每日以淚洗面,影響到她的生活等等,「不過陳沂已經性霸凌、騷擾我長達3年,我們都看得出來她這3年來過得非常快樂,看不出她以淚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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