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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律師看社工案「過失致死難成立」 列5點籲查這張卡:該還清白就還

鏡新聞

更新於 03月13日07:56 • 發布於 03月13日07:56 • 鏡新聞
虐童案陳姓女社工交保後,在兒福聯盟成員護送下離開。
虐童案陳姓女社工交保後,在兒福聯盟成員護送下離開。

北市一名1歲10個月的男童,遭兒福聯盟簽約的劉姓保母姊妹虐死,檢警深入追查,發現兒盟陳姓女社工3度訪視卻未查出問題,為釐清她有無登載不實查訪紀錄,對她發動搜索約談並以30萬元交保,全案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方向偵辦。對此,律師林智群提出5點認為,「過失致死罪」不太會成立,表示若社工實際上沒去訪視,則可能成立「業務登載不實罪」,也盼檢警能調閱行程表、悠遊卡紀錄,「該還人家清白就還人家清白」,同時也為該名社工被上銬抱不平,並呼籲兒盟董事長不應該將所有責任都丟給社工一人承擔。

對於社工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林智群昨(12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他覺得這個罪名不太會成立,反而比較怕另一個可能,就是社工實際上沒去訪視,雖希望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但如果是的話,那就會成立業務登載不實罪。

林智群表示會有這樣的懷疑是基於下列5點,第一,小孩三個月內的變化,包含體重減輕、不明傷痕、跟大人的互動出現畏懼反應,一般人應該可以輕易察覺;第二,社工跟家屬的Line對話紀錄中,社工傳給家屬的照片裡面,沒看到社工跟小孩合照;第三,社工跟家屬的對話內容裡面,有提到照片是保母傳給他的,如果社工有去,應該會自己拍照。

林智群提到,第四,去年10月24日社工傳照片給家屬時,說前面三張照片是上個月去的時候拍的照片,那個時候小孩額頭腫一個很大的包,保母說是小孩跌倒造成的,如果9月底發現小孩有這麼明顯的傷痕,社工一般情況下會馬上告訴家屬,不會拖到一個月後,那會引起家屬不滿;第五,小孩在9月初時還臉頰肉肉的,到10月時已經瘦下來了,到12月初時明顯消瘦下去,且臉上沒有笑容了,這個變化蠻明顯的,若是採視訊方式,或是只是接收保母傳送的照片,那就很難看得出來小孩有什麼異狀,「我希望地檢署可以確認社工行程表跟當天悠遊卡紀錄,該還人家清白就還人家清白」。

針對社工捲入虐童案,雙手上銬被移送台北地檢署,林智群說,社工是社會防護網的最後一層,「社工沒接住,只有社工應該負責嗎?她嚇都嚇死了,為什麼要上銬?我不懂」,也質疑「棄保逃亡的巨賈(比如潛逃海外的朱國榮),警察有這麼大張旗鼓幫他上銬過嗎?警察上銬的標準,真的讓人搞不懂」。

林智群坦言,社工的工作真的很難,自己大學認識的社工系朋友,其中一人在畢業後去當了社工,正巧遇上和平醫院封院,被關在裡面兩個禮拜,出來第一件事就是提辭呈,而他在少年事件中碰到的社工,每個人要負責十幾個少年,還有一堆專案,每個少年問題後面,都有一個問題家庭,背十幾個問題家庭的事情,「做久了,不生病才奇怪呢!」他也直問,社工是社會安全網的第一線,承接了這個社會底層弱勢家庭,「但他們累的時候,誰來承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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