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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錢櫃KTV大火6死 董座練台生等7人涉過失致死被起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10月08日11:45 • 發布於 2020年10月08日01:45
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右)等7人被起訴。(資料照)
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右)等7人被起訴。(資料照)

施工關閉灑水系統且警報器也關閉釀悲劇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錢櫃KTV林森店4月26日發生火警,造成6人死亡,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認為錢櫃林森店因施工關閉灑水系統加上警報器也關閉,釀成此樁悲劇,依過失致死罪等起訴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店經理翁珮雯、副店長張惠純、襄理陳思宏、錢櫃林森店防火管理人謝勇奎、錢櫃工程師黃思銘、承攬錢櫃林森店電梯增設工程的包商負責人王聖傑共7人,及依違反職業安全法等罪起訴承租該大樓的迪廣公司。

練台生為迪廣公司負責人,迪廣向中廣公司承租林森北路大樓,對外以錢櫃林森店營業,錢櫃為在林森店增設電梯設備,並經練台生專案簽准,去年11月向北市建管處申請變更使用,今年2月,承攬工程的包商進場施工,錢櫃指派工程師黃思銘在施工現場負責監督廠商施工,且須回報通知翁珮雯、張惠純工程進度。

北檢認為,練台生、翁珮雯管理、監督錢櫃林森店,在客觀上亦均能期待其等對於該勞動場所內,關於防止發火性物質、火災、氣體、蒸氣、缺氧空氣、高溫等引起之危害事項,隨時注意是否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並善盡相關督導責任,藉此確保勞工安全與健康;練、翁與案發當天值班最高管理階層人員陳思宏,更均應隨時注意巡視並維護相關消防安全設備的正常運作,及檢查相關防火避難設施狀態,以確保顧客、上班勞工等相關場所使用者的生命、身體安全。

練台生、翁珮雯、張惠純、黃思銘等4人,明知錢櫃林森店進行增設電梯等相關改建工程,是選擇邊營業邊施工方式,黃思銘因負責監工及製作後述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而練台生也因同意以管理權人身分《關於消防法規定事項》,在該份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用印,黃思銘、練台生均應知悉該棟建築物原先防火區劃已因施工而改變,以及施工人員必須關閉前述閘閥、消防幫浦電源與拆除撒水支管,並將消防壓力桶洩壓與排水,方能進行相關施工,而有消防安全設備運作中斷,更均應注意依所製作或用印之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執行或督導相關防火措施等情事,4人自均應善盡己身應履行義務或讓相關消防安全設備維持正常運作,或做好施工中防護措施,及採取有效消防防護替代措施,抑或於施工時間暫停營業,藉以避免讓顧客及勞工陷於危險環境。

謝勇奎身為錢櫃林森店的防火管理人,亦應善盡相關防火管理義務,進而保障相關場所使用者之生命、身體安全。

而包商負責人王聖傑施工使用雷射水平測量儀,因電池沒電,進入儲藏室,替測量儀充電後,隨即離去到其他樓層工作,電池因品質異常,充電一個多小時後起火,施工區域內天花板均遭拆除,致使火勢或濃煙除均擴散至所在樓層走道外,並沿所在樓層相通之天花板上方空間,往各該樓層所設置包廂擴散蔓延,逃生路線也遭到阻斷,消防安全設備的功能失效或開關遭關閉,造成火勢及濃煙均一發不可收拾,6人逃生不及死亡。

錢櫃林森店內被燒得面目全非。(資料照,北市消防局提供)
錢櫃林森店內被燒得面目全非。(資料照,北市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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