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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天良藥品董座鞠躬道歉 承認4年前即開始竄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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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7年05月26日10:06 • 發布於 2017年05月26日09:45 • 上報快訊
新北市衛生局查獲天良以「兩層標」的方式竄改「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批號及效期,現場將廠內的16萬瓶感冒液全數封存。(翻攝自新北市衛生局網站)
新北市衛生局查獲天良以「兩層標」的方式竄改「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批號及效期,現場將廠內的16萬瓶感冒液全數封存。(翻攝自新北市衛生局網站)

以良心企業為本起家的天良公司涉嫌造偽藥,士林地檢署26日傳喚天良公司董事長紀元章到案說明。紀坦承因為藥品銷售不佳,所以將逾期、快逾期藥品更改批號及效期重新上市;並說違法行為已超過4年,更改藥品數量迄今更多達約3萬瓶,全案依違反《藥事法》罪嫌擴大偵辦。

紀元章抵達士檢時,面色凝重,鞠躬道歉。被問及是否承認改標,他毫不猶豫回答「是」,並表示公司販售的商品,只有「天良諾克治病感冒液」有問題。

士林地檢署於24日,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科通報,指出國內藥廠天良生物科技企業公司涉嫌將逾期或即將逾期「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以偽造保存期限標籤,重貼於原標籤上。

食藥署及新北市衛生局第一時間立即啟動調查機制,發現天良以「兩層標」的方式竄改「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批號及效期,現場將廠內的16萬瓶感冒液全數封存。台北市衛生局表示,稽查轄內56家社區藥局、藥商,截至25日下午5時止,共下架926盒。

天良公司25日發表道歉聲明指出,「諾克治痛感冒液」部分有效期限有誤,已停止銷售並將市面藥品下架回收,接受消費者以空盒或發票辦理退貨,並補償原買價2倍金額,處理期限至今年底止。

食藥署副組長王淑芬表示,依《藥事法》規定,若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偽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若買到該項藥品,應立即停止使用。(馬麗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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