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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婦人偽造千元鈔票 八度使用 一審遭重判5年8月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12月03日08:14 • 發布於 2021年12月03日07:49

屏東51歲孔姓婦人今年2、3月連續拿著千元假鈔到飲料店和文具行消費「洗錢」,五度得手,三度失敗,遭店員識破報警,案件被起訴之後,一審法官依偽造幣券罪重判5年8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51歲的孔姓婦人今年2月間拿著千元真鈔到影印店,佯稱要做吊飾使用,請店員用彩色影印印製12張千元假鈔,然後再自己加工,在假鈔上塗填銀色亮光物質,模仿防偽線條,之後拿到東港地區的飲料店和文具行小額消費「洗錢」,有五家店家讓她成功得手。不過,仍有三家店家發現材質粗糙,不願收取,婦人收回後離開。事後受害商家事後察覺是假鈔氣得報警,孔姓婦人辯稱是不小心拿錯,並非故意使用假鈔。但一審法官發現,她在15天內持假鈔消費8次,若是拿錯錢,次數未免也太多了,供詞不足採信,犯後矯飾卸責,未見悔意,依偽造幣券罪判刑5年8個月。

(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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