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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冬令時節菸酒需求大增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加強私劣菸酒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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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1年12月08日06:43 • 發布於 2021年12月02日06:32 • 錢亮均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的查緝人員查扣未申報私酒。(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供)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的查緝人員查扣未申報私酒。(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供)

時序進入冬令,農曆春節將至,菸酒需求量增加,不肖之徒見有利可圖,開始蠢蠢欲動,因此違法產製或販售私劣菸酒的事件時有所聞。為幫民眾健康與權益把關,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將持續派員稽查各類菸酒批發、零售通路賣場,以有效遏阻違法菸酒品的流通,避免來路不明的菸酒混入市面。

除了針對酒品相關業者執行抽檢稽查並宣導勿銷售私劣酒品的法令外,高雄市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也加強查核轄內羊肉爐、薑母鴨、燒酒雞、夜市等大量使用酒品場所的酒品安全與衛生,避免劣質或偽製品混入市面,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高雄市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加強查核轄內羊肉爐、薑母鴨、燒酒雞、夜市等店家所用酒類。(錢亮均攝)

冷氣團來襲,氣溫驟降,來碗進補的熱湯成為許多人暖身的優先選項,致酒品需求量隨之增加。有些民眾會自行添加中藥材等浸泡酒類,如人蔘酒、枸杞酒、土龍酒、虎頭蜂酒或藥酒來補身,但若未取得財政部核發的酒製造業許可執照,縱然使用合法來源酒類為基酒浸泡,已涉及產製私酒行為。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強調,民眾如有產製酒品需求,「僅供自用」且「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未超過100公升者雖有不罰之規定,但仍不得有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酒之行為,以免受到重罰。

依菸酒管理法規定,產製酒品須取得財政部核准製酒執照,未取得製酒執照所產製的酒,稱為私酒。產製私酒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罰鍰,販賣私酒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罰鍰。提醒民眾注意相關規定,切勿誤觸法規而瘦了荷包。

講師教導查緝人員如何辨識酒品的技巧。(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供)

自2017年6月12日菸稅調漲後,菸品走私誘因提高,財政部為了鼓勵民眾踴躍檢舉重大不法菸酒案件,並考量檢舉網路以外違規菸酒案件而查獲者,實際貢獻程度與承受之風險較高,適度提高檢舉網路以外違規菸酒案件的給獎比率至30%,希望藉此提高檢舉人意願,勇於檢舉不法。

此外,由於私劣菸酒違規案件內部員工,較易瞭解非法作業情節,但須承擔較高檢舉風險,於是增訂吹哨者條款,檢舉人若是違法業者的現職或離職員工者,提高給獎比率至45%,每案最高額以新臺幣600萬元為限,以收遏阻不法之效。據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統計,截至今年11月底止,查獲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數中,經由民眾檢舉案件數的比例近3成。

財政部「W」字型優質酒類認證標章(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供)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呼籲,消費者選購酒類商品時,應慎選商家,如通過財政部核發優質酒品認證「W」標章的酒品,以保障自身健康與消費安全;菸酒業者進貨時,應取得合法進貨憑證,切勿向來路不明的廠商進貨。若發現可疑的違法菸酒,可撥打私劣菸酒檢舉專線:0800-867890或07-3314320提出檢舉,如經查獲私劣菸酒,檢舉人的獎勵金,每案最高額可得新臺幣600萬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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