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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屏東「超商挖眼案」嫌犯強制就醫出院 法院19時裁定羈押

新頭殼

更新於 2021年11月04日12:25 • 發布於 2021年11月04日12:25 • 新頭殼newtalk |邱子芳 綜合報導
檢方認為挖眼案楊姓嫌犯還有再犯之虞,決定聲押。晚間7點獲法官裁定羈押。   圖:屏東地檢署官網
檢方認為挖眼案楊姓嫌犯還有再犯之虞,決定聲押。晚間7點獲法官裁定羈押。   圖:屏東地檢署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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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超商挖眼案」楊姓嫌犯今(4日)下午從醫院出院,屏東地檢署偵訊後,認為楊嫌涉犯殺人未遂、重傷害未遂等罪嫌疑重大,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屏東地院提出聲押,晚間7時獲法院裁定羈押。

案件發生在9月6日上午,涉案的50歲楊姓嫌犯進入超商購物時,疑似未戴好口罩,經值班潘姓女店員提醒,竟情緒失控衝入櫃台痛毆潘女,還徒手猛挖被害人雙眼,導致潘女左眼球塌裂、鼻樑碎裂及腦震盪,在高雄長庚醫院進行2次手術、19天的住院治療。

楊嫌患有思覺失調症是屏東縣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疾病患者,在案發當日依精神衛生法規定強制送醫。下午出院後被押送至屏東地檢署偵訊,檢方認為楊嫌有逃亡、再犯之虞,提出聲押。晚間7時獲法官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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