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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補償請領資格再放寬!「這3類」居家隔離每天可領1000元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0月22日17:03 • 發布於 2021年10月22日12:34
衛生福利部將在家確診者、快篩陽性或解除隔離治療後的3類居家隔離對象,納入防疫補償範圍,每日1000元,溯自110年5月11日施行。(擷取自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申辦系統」網站)
衛生福利部將在家確診者、快篩陽性或解除隔離治療後的3類居家隔離對象,納入防疫補償範圍,每日1000元,溯自110年5月11日施行。(擷取自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申辦系統」網站)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衛生福利部近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將在家確診者、快篩陽性或解除隔離治療後的3類居家隔離對象,納入防疫補償範圍,每日1000元,並溯自110年5月11日施行。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指出,先前防疫補償是針對因接觸確診者遭匡列隔離或部分入境檢疫者,確診者依法必須配合隔離治療原本並非防疫補償對象,但考量本土疫情爆發期間,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因醫療量能吃緊,以居家隔離方式配合防疫,無法工作且國家也未提供醫療資源或支出隔離治療費用,因此予以合理補償。

衛福部指出,10月19日修正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及第9條,除原有的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外,增列下列3類對象亦得申請防疫補償:

1.在家獲知確診者,且經衛生主管機關開立「指定處所(居家)隔離通知書」進行指定處所居家隔離。2.解除隔離治療需再7 天居家隔離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且經衛生主管機關開立「指定處所(居家)隔離通知書」進行指定處所居家隔離。3.抗原快篩陽性個案,且經衛生主管機關開立「指定處所(居家)隔離通知書」進行指定處所居家隔離。

衛福部說明,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請領條件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民眾提出申請,須於線上或紙本填寫申請書並檢附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受僱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或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可上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申辦系統」網站線上申辦及查詢進度。如有防疫補償相關疑問,可於每天上午8點至晚上10點撥打免付費的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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