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台東破獲的台灣首起警官勾結集團運毒案,如今延伸出案外案,當時案件裡的線民向週刊爆料,當初他為警方,深陷風險,提供情資,但最後由台東分局介入偵辦,認定他為毒品共犯,還被法院判重刑,現在他向監察院陳情,監委認為應該依《證人保護法》給予保護,要求花蓮高分檢提起再審,台東刑警大隊也表示因為涉案人員過多,刑警大隊、關山、台東等警力結合海巡多方偵辦,並無爭功搶攻的情形。
船上大批海巡人員及警方,在岸邊相互接應,將查扣的大量毒品,一包一包送上岸,這是2019年台灣首起警官勾結集團毒品走私案,當初的線民被當成共犯,現在替自己喊冤,向監察院陳情,監委調查確認他被冤枉,幫他聲請再審。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妍荻說:「他這一個情形是符合,一般單純的線民檢舉的類型而已,而沒有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免刑的規定使用,這個案件他有申請再審,那麼花蓮高檢署有為他的權益來提起再審。」
線人透過周刊爆料,當時他向關山分局的刑警,也是他的國中同學,透露分駐所所長李哲銘,勾結販毒集團的消息,因為認識集團成員,被刑警要求進去做臥底,事後專案小組也成功起獲毒品共犯,沒想到此時台東分局強勢介入搶功偵辦,將鄭姓船長李哲銘以及線民全當毒品共犯逮捕,線民身分曝光除了被集團開槍恐嚇,還被法院判處重刑,忍無可忍的他決定向監察院陳情,花蓮高分檢提起再審。
台東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李水清說:「統籌由本局刑事警察大隊,結合關山台東等警力,並配合友軍,刑事警察局及海巡署偵辦此案,偵辦情形並無搶功及爭功之情形。」當初案件有如無間道般曲折離奇,警方堅持立場,如今線民替自己討公道,希望透過再審程序救濟,全案目前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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