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為 請勿模仿
中國有名女子在1993年至2003年間販賣17名兒童,而法院維持死刑的判決。余華英於10月11日再次被貴陽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引述自《中國日報》報導,考慮到余女的惡意極為深重,犯罪行為的情況非常嚴重,罪行的後果也有深遠影響,法院因此對她判處死刑。法院同時剝奪余女的政治權利,並沒收她的財產。根據法院的說法,17名受害者來自12個家庭,他們是被余女、龔顯良和王加文在貴州、重慶及雲南綁架來的,隨後這些兒童在河北省被販賣。龔男在余女被逮捕後去世,而余女的丈夫在9月的雲南審判中認罪。此案件於2022年首次曝光,當時一名女性受害者聲稱,她在1995年被余女以人民幣3500元的價格販賣,並向貴陽警方報案。後來受害者透過抖音尋找她的家人,受害者在經過DNA鑑定後終於與家人團聚,但後來得知她的父母在她被綁架幾年後已經去世。後來余女在重慶被警方逮捕,2023年9月余女因綁架和販賣11名兒童,而被法院判處死刑。據《中國日報》報導,10月11日的重審中提到,還有其他6名被余女綁架和販賣的兒童。法院表示余女建立了一個「完整的兒童販賣犯罪鏈」,在南方的貴州、雲南省和重慶市尋找兒童,並透過仲介在北方的河北省進行販賣。余女於2000年因綁架兒童被拘留2個月,並於2004因同樣的罪名被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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