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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藍舉王金平也曾提案護韓! 吳思瑤:混淆視聽,當時還沒修法列「議事中立」

太報

更新於 03月16日06:30 • 發布於 03月16日06:22 • 顏振凱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 吳思瑤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 吳思瑤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法院院長韓國瑜、副院長江啓臣擔任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傅崐萁兩法案共同提案人,遭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等質疑違反議事中立,傅則稱國民黨前立法院長王金平2007也曾主提《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民進黨前院長蘇嘉全也曾「連署」其他提案。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3/16)反駁,指2016年11月才修《立法院組織法》,列入議事中立,王在2007年可提案,因為當時沒議事中立規定,傅拿王救援韓,是把時序惡質顛倒,混淆視聽。

韓昨晚出席藍委羅智強活動,雖替自己參與傅的兩提案辯護,還說自己主張雙語國家,但也說,以後除雙語立國,讓全台灣中英文並重的提案也許會提外,他原則也僅會提兩個提案。

吳說,立院2016/11/25才修正通過《立法院組織法》,第三條明定「立法院院長、副院長不得擔任政黨職務,應本公正中立原則行使職權,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王金平2007可以提案,因為當時根本沒有議事中立的規定,新法通過當然適用新法!

吳還強調,且韓、江非「連署人」,是「共同提案人」。提案人負有提案說明的責任,審議過程參與的程度及影響力自然較大。連署人與提案人效力上自然有其差別,大家都能辨別,就無需特別說明。而持平而論,她個人認為為免爭議,正副院長都不宜參與任何提案。

吳也說,議事中立包括退出政黨活動。韓國瑜會期初參加國民黨立院黨團共識營(就是扯出誰付錢的花蓮攤),昨晚又參加羅智強舉辦的活動,也是明顯違反立院法規。「提醒一下韓院長,這樣不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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