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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商保協同健保公聽會 立委:防疫險的教訓不能忘

現代保險雜誌

發布於 2023年10月24日06:23

立法院今(24)日舉辦「商保協同健保」公聽會,邀集健保署、保險局及相關單位,開啟商保理賠爭議的探討,討論商保與健保未來合作的可能性。

根據壽險公會統計,84年國人平均健康險僅0.4件,但直到108年國人平均持有健康險商品高達3.16件,成長八倍之多,可見全民健保實施後,民眾健康保障意識提升,透過商業保險分擔風險,已是國人共識。

立委林靜儀指出,臨床上不少民眾,為了符合商業保險實支實付「住院理賠」的給付條件,迫使醫生在病歷上做文章,「健保已經照顧99%民眾,商保應該協助的是健保無法滿足的高端醫療缺口。」

立委鍾佳濱則提出2個建議方向,「首先,針對長年期的保單,是否應該設有定期檢視保單,並且設有相對應的調整機制,其次,保險理賠申請的合理性判斷,是否應該有具有醫療專業的第三方仲裁機構可以協助判定」,他提醒,防疫險已經給了社會很大的教訓,在固定的保險契約和變動的醫療風險之間,如何協調、達成一致且合理的作法。

隨著醫療科技發展,新式療法成為主流,然而,礙於健保未能全面、即時納入,導致多數癌友必須仰賴商業保險。根據癌症希望基金會調查,有47%癌友申請理賠最大的障礙,就是「住院才能申請理賠」,此外「保單條款治療認定標準」的爭議,也時有所聞。

「商業保險是民眾願意對健康投資,但這樣的投資,很明顯出了問題!」癌症希望基金會主任蔡士敏表示,新藥納入健保的時間愈來愈長,給付限制也愈來愈多,有2成癌友自費超過百萬,癌症自費在台灣儼然已成為常態,因此高達7成癌友支付自費治療的來源,就是商業保險。

蔡士敏表示,醫療、藥費在住院占比均下降,可見癌症治療已經從住院轉到門診,「既有保單能否有調整空間?未來的保單可以考量醫療科技,讓保單保有彈性嗎?」她認為,保險公司應該將醫療科技進步的風險,納入未來設計新商品的理賠考量。

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回應,除了住院醫療險(實支實付型)之外,有涵蓋癌症給付的健康險,還包括癌症險和重大傷病險,「住院通常需要較高的醫療費用,所以早期保單才會以『住院』為前提,針對住院定義也有明確定義,但癌症險和重大傷病險大多採一次性定額給付,而且沒有要求住院為前提。」

日前健保署提出「採協議條款或調整費率」、「針對罹癌病患設計弱體保單」等建議,對此蔡火炎表示,這些都涉及經驗發生率資料、自費醫療費用支出統計、附加或批註調整之可行性研究、成本精算等問題,「還得考量保險公司可承擔風險、開放商品的意願及市場需求等因素,」蔡火炎表示,已請壽險公會研議評估可行性,目前還在研究當中。

另外,外界針對健保署「短期住院查核」是否有法源依據?對此衛福部中央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根據全民健保醫療辦法及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均規定「無住院必要情形」或「住院日數不適當」,應不允許住院,「透過數據發現,有患者門診化療,卻透過住院進行,因此才啟動審查短期住院查核,但後來就先暫緩了。」

蔡淑鈴表示,實支實付醫療險以住院為前提給付的議題,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像是日額給付醫療險,已經健保有給付,但因為商保也有理賠,所以也有浪費健保的問題。」

「沒有一張保單可以完全補位健保,因為未來醫療會發展到什麼階段,都是無法預期的!」針對商保補健保的議題,蔡淑鈴建議應衡量將門診、住院分開,設計不同的保單,或透過批註方式認列、或未來保單設計也納入門診治療的考量,「在宅醫療的趨勢,治療也是從住院移轉出去,隨著住院狀況減少,商保應該與時俱進,不再以『住院』為理賠依據。」

商業保險和全民健保,兩者是截然不同的保險制度,社會保險是沒有身分限制別的加入,而商業保險則具備危險分擔和承保風險,而對保險公司來說,經驗數據的精算、清楚的對價關係,是堅不可破的基本原則,通融、放寬或許能短暫滅眼前的火,但絕對不是理想的長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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