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設局謊稱買虛擬幣搶奪被害人百萬元丟包 2嫌遭起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5月25日09:20 • 發布於 2022年05月25日09:20

26歲楊姓男子、25歲陸姓男子,疑似為了100萬星城幣,約1萬元新台幣,涉嫌開車到南港高鐵站接胡姓男子,載往上山區,搶走泰達幣交易款項1100萬元胡男的150萬現金,隨即丟包胡男。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搶奪罪嫌起訴2人。

起訴指出,2020年12月30日晚上8時許,星城網路遊戲不詳網友向楊男稱「去南港車站載一個人,把人帶到山上嚇嚇他,就交付100萬星城幣」楊男為了這相當新台幣1萬元的對價,答應交易,並通知陸男此事,還向不知情的黃男借車作案。

案件被害人胡姓男子,在12月31日下午2、3點替許姓老闆,收取販售泰達幣的款項。星城網友得知此事後,找來第三人傳訊息通知胡,設局謊稱有人想買虛擬貨幣,對方會開車到南港高鐵站面交。

胡男依照原定計劃,在南港車站百貨商場、松山區一家便利超商附近的客戶車輛、重慶北路一帶辦公大樓,陸續收取3名客戶款項,共計1100萬元,放在行李箱和後背包。

當晚7時許,胡男抵達南港車站,確認車牌後上車,也把裝有1100萬及自有的150萬元現金的行李箱、背包帶上車,車上就是楊男、陸男,陸男開車載著前往附近山區,楊男恫稱「如果你想活命,你就好好配合我們」陸男則在旁附和。

楊男涉嫌搶走裝錢的行李箱和背包,自行下車後,又返回上車,丟包胡男在南港舊莊街2段山區。楊男到案後稱,受他人委託「嚇對方」並和陸男談妥要均分星城幣。陸男也坦承,把胡男載往南港山區就丟包,讓他離去。

胡男報案遭搶走大量現金,事後向銀行貸款、借款,把遭搶劫款項還給許姓老闆;許也證稱收到事後賠償金。檢方認定,楊、陸2人涉犯恐嚇、搶奪罪,從重依搶奪罪嫌起訴。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士林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片
士林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片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