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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涉嫌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1傷的黃格格,15日晚間接受檢方複訊後,因供詞避重就輕,被檢方聲押,高雄地院晚間10點召開聲押庭,法官認為黃女現無收入,日後面臨巨額賠償,恐使被告生逃亡動機,認定她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法官認為,黃女面對訊問時,雖否認有過失致死等犯行,但根據檢方掌握到的證據,可認定她涉嫌重大,且她的供詞前後供述內容不一,更與證人所證不符,有勾串證人之虞;考量她現無收入,倘日後面臨巨額賠償,恐使被告生逃亡動機,是有逃亡之虞。
法官審酌黃女所犯造成多人死傷,考量她所為對社會治安危害程度及個人人身自由利益兩相權衡後,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得知法院裁定後,立即請鹽埕警分局派車,連夜將黃格格送往燕巢看守所,黃女在大批警方戒護下,緩慢步出地檢署,坐上警車前,黃女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當媒體問她「覺得自己冤枉嗎?」黃女連點兩次頭,但沒有回應媒體追問便坐上警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