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犁客
東野圭吾可能是台灣最廣為人知的日本推理作家,有回被問到關於「推理小說定義」之類的問題時,東野回答,對他而言,只要有謎團在結局之前待解的,都算「推理小說」。
暫且不管東野在日本推理被劃歸到哪個流派,他的回答聽起來相當合理、適用於所有推理小說──推理小說不就是在解開謎團嗎?但倘若你是個閱讀經驗豐富的讀者,就會發現東野這回答其實有點取巧──因為這說法不僅適用於推理小說,它根本適用於絕大多數小說,不管是哪個類型、不管是多「大眾」還是多「純文學」。
我們讀《百年孤寂》的時候,不會好奇整個波恩地亞家族和馬康多小鎮最後的命運嗎?我們讀言情小說時,不會好奇霸道總裁和女主角要面對哪些試煉、最後會不會在一起嗎?我們讀《魔戒》的時候,不會好奇那枚戒指最後會不會被扔進末日火山嗎(就算預設它會被扔進去,我們也仍會好奇它是怎麼被扔進去的)?我們讀《基地》的時候,不會好奇人類文明的重建歷程是不是每一次都會被謝頓的預測精準命中嗎?
這些「好奇」,廣義來說,都因故事裡的「謎團」而起,縱使這些謎團和誰殺了人、為什麼殺人或者用什麼方法殺人沒有關係;這些「好奇」經常也是驅使我們一行一行、一章一章、廢寢忘食地往下追讀的主因,我們都想知道:這些角色和這些事情,最後到底怎麼了?
換個角度看,東野的回答也突顯了「推理」一詞的奇妙之處。「推理」小說的起點大抵被算在美國作家愛倫坡頭上,英國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系列接手之後發揚光大,但在歐美百多年的推理史中,並沒有真正出現「推理」二字,那些作品通常歸類為「Detective」、「Crime」等等,或者範圍更大的「Mystery」。日本剛引進這種文類時,以「Detective」稱之為「探偵小說」,一直要到松本清張寫的社會派作品當道,評論家才創造出「推理」一詞,將其與「探偵小說」做出區隔。
而時至今日,「推理」幾乎已經可以視為大眾小說的代名詞,以東野的說法來看,我們甚至可以在絕大多數小說裡都找到「推理」元素。就算不談其他類型,光是被劃歸到「推理」的作品,就已經五花八門到不可思議──它們可以很幽默,也可以很殘暴,可以完全發生在架空世界,也可以無限貼近現實甚或就改編自現實事件,它們可以很輕鬆,也可以機關層疊到令人眼花撩亂,它們可以和各種專業領域相關,也可以相當日常。
當然,不是每部冠上「推理」之名的小說都是好看的小說;但是寫得好的「推理」小說,就肯定會是好看的小說。
所以,當你需要有趣、超乎預期、絕對不會無聊的好小說時,《PUZZLE》是絕佳選擇。
以東野的角度來看,《PUZZLE》裡收錄的小說當然都是推理小說;但真正值得一讀的重點,在於它們都是好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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