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鄉民

徵人剝蚵「試用期30元」超高薪?過來人曝真相:婆媽爽賺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24日10:25 • 發布於 2020年07月24日10:25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牡蠣
▲牡蠣盛產季節也即將到來。(示意圖/取自pixabay)

牡蠣(俗稱蚵仔)是海鮮控最愛的食材之一,可以拿它來烹飪出各種美味佳餚,而盛產季節也即將到來,就有養蚵業者在路上張貼應徵廣告,寫上「試用期30元」,讓看見的網友不解上網發問,立刻釣出眾多內行人解答。

日前臉書社團《我愛鹿港小鎮》中有網友分享一個徵才訊息,「徵有緣人,剝蚵人才,早班、中班、晚班和假日班,試用期30元」,讓原PO看完後疑惑「30元是月薪?周薪?時薪?應該要秒薪才符合勞基法吧?」

▲有內行人指出,剝蚵是以重量計算工資。(示意圖/記者蔡若喬攝)

不過也立刻有曾經做過剝蚵工的內行人回應,「剝蚵是算件的,通常業主會拿罐頭給工作人員裝,剝大概一碗高就是30元,重量大約是一斤,若熟練後,不用耗費太多時間就能剝滿一個罐頭的量」。

另外也有不少過來人指出,「是讓那些婆婆、阿姨們無聊可以邊開邊聊的工作,賺點花費的」、「其實30元已經是不錯的價格,過去還曾有一個罐頭算10元、20元的時期」、「如果是一碗30元應該算不錯吧,去年我記得才25元」、「60~70年代一碗10元」、「熟工拼一下一天賺1000元沒問題」、「以前算一碗20的時候,就有人可以一天三、四小時賺破千」。(編輯:潘毅)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11

  • 小豬
    一堆後遺症 手傷到賺的都不夠看醫生
    2020年07月24日11:27
  • Lu
    婆媽根本賺的不是錢,是交朋友
    2020年07月24日11:43
  • 秋🍁
    婆婆媽媽很愛這種活!都根本是他們老一輩的下午茶聚會
    2020年07月24日11:26
  • 普烏
    拿去監獄 叫犯人天天剝
    2020年07月24日12:05
  • 朝源
    這是承攬工作,沒有勞基法問題
    2020年07月24日15:11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