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高雄市1名安置女童返家不到1年就被父母虐待,監委張菊芳、王幼玲、蔡崇義提出調查報告,指出原生家庭是兒少健康成長最佳環境,但安置兒少返家後卻成為受虐兒,顯示返家機制與實際執行未健全落實;監院促請衛福部、高雄市政府檢討改進。蔡崇義表示,如同柬埔寨詐騙,政府若前端建置好,讓人民有清楚觀念,後面能省去大量社會成本。
高雄市1名女童出生不久後,她的父母委託市政府協助安置於寄養家庭,2歲時由父母帶回撫養,但返家後不到1年就遭到父母的虐待,因而再度被安置,這起兒虐事件凸顯政府對於安置兒少的返家準備、追蹤輔導及對原生家庭的支持,均有不足,監院17日通過王幼玲、蔡崇義及張菊芳的調查報告,促請高雄市政府、衛福部檢討改進;3位監委今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張菊芳指出,「兒童權利公約」及「聯合國兒童替代性照顧準則」揭示國家對於被剝奪家庭環境或因考量最佳利益而無法留在原生家庭的兒童,除應給予特別的保護與協助,更強調應對兒童返回原生家庭團聚,採取行動與輔助措施。
然而,張菊芳表示,截至2021年底,地方社政機關的家外安置兒少,仍以委託安置方式占多數,其中並有超過5成的個案安置時間超過2年以上,凸顯兒少長期安置無法返家的現象,並有超過3成是學齡前的小小孩,數據也顯示部分縣市多偏向使用委託安置,並有許多保護性個案因行政機關便宜行事,而被以委託方式進行安置。
張菊芳表示,缺乏審查機制的結果是,長期委託安置讓兒少與原生家庭關係薄弱,讓兒少返家之路遙遙無期,而在兒少安置期間,如何協助家庭重整是涉及多方合作的重要工作,更是兒少返家的基礎,雖然衛福部有相關政策,但據第一線工作者與專家表示,地方政府資源不足、安置單位與原生家庭欠缺合作等情況,仍待衛福部改善。
王幼玲指出,家庭其實是最適合兒童成長的環境,但如果在原生家庭安全成長發生問題,替代性照護是兒少保護的最後一道措施,而聯合國的照顧準則也提到,不是讓兒童返家是唯一的標準,而本案凸顯兒童返家後,家庭支持系統沒有完整評估,對於孩子傷害很大,需要衛福部更謹慎的作為。
蔡崇義說,關於脆弱兒少的安置,會牽涉到原生家庭,也可能需要社會上的支持,若前端建置的好,在後段對國家、社會都是有好處的;他也以近期頻傳國人被詐騙至柬埔寨為例,凸顯前端建置的重要性,若政府在「前端建置」讓人民觀念清楚落實,後段就會省去大量社會成本(營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