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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向殯葬業者強索紅包 屏市殯儀館5員工 10年貪2500萬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1月03日21:30 • 發布於 2022年01月03日21:30
屏東市立殯儀館爆五名火化操作員向殯葬業者長期索取「紅包」,檢方粗估十年下來收賄金額約兩千五百萬元;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李立法攝)
屏東市立殯儀館爆五名火化操作員向殯葬業者長期索取「紅包」,檢方粗估十年下來收賄金額約兩千五百萬元;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立殯儀館爆集體貪污案!郭福讚等五名火化操作員向殯葬業者長期索取「紅包」,檢方粗估十年下來收賄金額約兩千五百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屏東地方法院分別併處五人五年至三年八個月不等徒刑。

火化每具大體 額外收取千元紅包

檢方調查,郭福讚、蔡憲榮及洪玉振三人為屏東市立殯儀館資深員工,負責操作火化爐、冷凍櫃及火化場清潔維護等工作,蔡、洪二人又引介親友蘇坤城、李三興進入殯儀館任職。

5人平均每半個月 朋分一次賄款

檢調發現,蔡憲榮等人自二○○六年起,向為喪家辦理大體火化手續的殯葬業者,額外要求收取火化每具大體一千元的「紅包」,五人平均每十五天朋分一次賄款。檢方還查出,市立殯儀館每天可處理十六具大體,若喪家指定的火化日期額滿,殯葬業者要求「插爐或加爐」(指利用空檔排入火化),必須再支付兩千元費用。

檢調清查後,認定蔡憲榮等五人收賄時間長達十年左右,經手火化大體多達兩、三萬具,收賄金額約兩千五百萬元,每人分得一百六十餘萬至七百餘萬元不等款項,偵辦後依違反貪污治 罪條例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 處5年至3年8月徒刑

屏東地院最近宣判,依收賄等罪併處郭福讚五年、蔡憲榮四年八個月、洪玉振四年,均褫奪公權三年;併處蘇坤城及李三興各三年八月,均褫奪公權兩年,可上訴。

屏東市公所表示,被判刑殯儀館員工多為臨時人員,該案爆發後,公所立即撤換所有人員,並成立殯葬管理所整頓,根除「紅包」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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